近期,大姚县人民法院法官用双语审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黎某长期从事货运工作,与李某就建房材料运输事宜达成口头约定。然而,黎某在运输途中不幸离世,黎某家属将李某诉至法院,索赔2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在送达诉讼材料时,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系彝族群众,听不懂汉语。为确保李某能够充分理解诉讼流程,平等参与诉讼,切实行使自身的诉讼权利,法院邀请了一位翻译人员,全程为李某提供彝族语言翻译服务。

  进入调解阶段,法官阐释调解方案及相关法律规定时,翻译人员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彝族语言传达给李某,确保李某清楚理解调解依据与流程。在翻译人员的配合下,承办法官从法、理、情角度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李某当场支付2.1万元补偿款,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求。

  该院立足审判职能,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公开、透明、便民原则,为当地民族群众提供了高效司法保障。

  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周子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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