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视野中,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宛如一颗投入舆论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层浪。席某某,这个原本沉浸在订婚喜悦中的男子,因一场看似寻常的亲密行为,陡然陷入了三年牢狱之灾,代价是十万元彩礼和一枚金戒指。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强烈质疑,人们不禁要问:法官在判决时,真的充分考虑男方的利益了吗?
回顾案件经过,2023年5月1日,席某某与吴某某经婚介所介绍订婚,男方支付10万元彩礼和一枚金戒指,并承诺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然而,次日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报警称遭强奸。2023年12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男方当庭上诉,2025年4月16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从男方角度来看,他们有着诸多委屈与不解。在传统的婚恋观念里,支付彩礼往往被视为婚姻契约达成的重要标志。男方家庭或许倾其所有,拿出十万元彩礼和金戒指,是怀着对未来婚姻生活的美好期许,在他们的认知中,这是一种两家人建立紧密联系的庄重仪式,也意味着双方对未来夫妻关系的认可。当发生关系被认定为强奸时,男方家属情绪激动地喊出“我儿子是清白的!这分明是彩礼谈崩后的诬告!”,这其中既有对儿子遭遇的痛心,更有对女方行为的愤怒和对判决的难以接受。
但法官的判决绝非主观臆断,而是基于一系列客观证据和严谨的法律逻辑。法院认定强奸罪的核心证据包括女方手臂淤青、婚房窗帘被点燃呼救等暴力痕迹;女方逃至13层后被拖拽回房的监控铁证;席某某在通话中承认“强暴”事实的关键录音;以及床单检出混合精斑的DNA证据 。虽然处女膜完整这一细节引发争议,但审判长明确指出处女膜状况不能作为认定或否定强奸的依据,国内外医学界早有共识。在司法过程中,法官需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确保对事实有准确清晰的认知;准确适用法律条文,依据案件事实找寻与之对应的具体法律规定,判断双方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构成要件;秉持公正、公平、中立的立场,不受外界干扰,仅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判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件中,法官正是遵循这样的原则和程序进行判决。证据显示,女方存在明显的反抗行为,如手臂淤青、窗帘被点燃呼救以及被拖拽回房等,这些都表明性行为的发生违背了女方的意愿。而通话录音中席某某承认“强暴”事实,更是关键证据。从法律适用角度,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在此案中,席某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公众质疑法官未考虑男方利益,可能源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片面理解,以及传统观念与现代法律的冲突。传统观念中对彩礼和性行为的认知,与现代法律对性自主权的严格保护产生碰撞。但法律的权威在于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职责是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而非偏袒任何一方。在这起案件中,法官考虑的是法律的尊严、受害者的权益以及社会的公序良俗。倘若因为男方支付了彩礼,就忽视女方的性自主权,那么法律将失去其公正性和权威性,社会秩序也将陷入混乱。
当然,这起案件也暴露出社会在彩礼观念、性教育以及法律普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彩礼数额的不断攀升,让婚姻关系蒙上了物质的阴影;性教育的缺失,导致人们对性同意的理解存在偏差;法律普及的不足,使得部分人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这些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去解决,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判决是法官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的公正裁决,并非未考虑男方利益。在现代法治社会,我们应当尊重法律的权威,摒弃落后的传统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构建一个更加和谐、法治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