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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给亲爹转账53万养老,结果还要被女婿给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岳父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问题来了,女儿给亲爹转账的53万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女婿这么做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呢?
法院对此进行了审判,看似是一场财产纠纷的博弈,但本质又是一场婚姻背后的修罗场,这场官司是名正言顺的赡养还是一场早有预谋算计?
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
媒体报道:女儿给亲爹转账53万养老,女婿要求返还
2025年4月22日,据新闻媒体大参考报道,事发于辽宁沈阳,小于(女方)和杨某(男方)是二婚夫妻,小于婚前有两套房产,婚后患病,治疗期间卖掉了婚前的两套房产,总计121万。
小于病重后转账给亲爹(老于)53万,以此作为赡养老人的费用,不久后小于去世,结果女婿杨某便以“53万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要求岳父返还!
大参考报道女儿给亲爹转账53万养老,女婿要求返还
财产争议的核心问题
我们根据报道的内容,从而梳理一下这场财产纠纷的核心问题在哪里!
1、杨某认为53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岳父返还,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杨某就有继承的权利。
2、老于则认为这是女儿履行赡养责任,并且这些钱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部分更是偿还的借款,所以不应该返还。
事实
法院针对杨某给出的证据不予采信,主要是杨某无法证实这53万为“夫妻共同财产”。
老于提出了反驳意见。
1、老于控诉女婿全职在家五六年且没有收入,女儿承担家庭支出,其中包含了抚养前妻孩子和赡养婆婆的费用。
2、老于提出小于转账的钱是来源于女儿婚前房产售卖所得。
2、女儿虽然转账53万给自己养老,但其中一部分是自己借给女儿治病的费用,这部分明显属于归还。
3、此外,老于控诉女婿杨某对自己女儿不管不问,不出一分钱。
法院判了
针对这起财产纠纷案件,法院认为杨某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转账的53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小于给老于的转账属于赡养的义务,从而驳回杨某的所有诉求。
小于卖出的两套房产系婚前个人财产,所得121万本质属于其个人资产,与婚姻关系无关,小于有自己的支配权!
其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强制的要求,转账金额是否合理需结合父母实际需求判断,此案当中卖掉的房产是121万明显大于53万,亦属于合情合理的范围。
网络配图宣判
网友点评
有网友点评:“婚后没钱,靠自己现在的老婆养前妻的孩子,还有自己的老娘,现在老婆走了,还要抢钱,这辈子没见过这种男的。”
有网友点评:“如果不二婚,或许她也不会得病。”
虽然这种假设没有依据,但足够能说明这场婚姻足够悲哀!
有网友点评:“本来婚姻就很难,更何况是二婚夫妻,基本上都是各过各的,但是这种花着自己老婆钱的,还想把最后的价值吃干抹净,我也是醉了。”
网友点评女儿给亲爹转账53万养老,女婿要求返还
有网友点评:“他就是等着捞钱呢,人一走就起诉岳父。”
有网友点评:“结过一次婚,没有遇到知冷知热的,还敢二婚?这年头,一次不幸的二婚趁早别,自己一个人挺好的,别给自己再找麻烦。”
有网友点评:“这种案例越多,大家越恐婚。”
网友点评女儿给亲爹转账53万养老,女婿要求返还
根据网友的点评,基本都认为这场财产纠纷的审判不存在问题,问题就是人心不古,为了利益真可谓是不择手段。
结束语
小于尸骨未寒,杨某就想着追讨他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样的婚姻背后究竟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暗疮。
如果杨某能够给到小于足够的安全,那么还至于发生女儿转账亲爹53万养老钱的问题吗?
比法律判决更刺痛人心的,是案件背后的苦楚。
老于控诉杨某“五年无收入却要女儿养全家”“阻碍重病妻子治疗”。
假如这段控诉属实,那么这场婚姻岂不成了一场“扶贫”的笑话。
杨某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碰了社会伦理的底线。
网友评论“捞男”的说法虽然尖锐,但也是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
法律能判53万归谁,但终归判不回一个女婿对岳父的基本尊重。
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财产纠纷的个例,但也是现实所要面临的真实问题。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欢迎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