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龙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积极延伸职能,在家事审判中落实“三封信”柔性举措,最大限度守护婚姻家庭稳定,降低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引导离婚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处理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探视等问题。

  据悉,“三封信”是指向离婚当事人发放《致离婚当事人的一封信》《致离婚父母的一封信》以及向离婚当事人的子女发放《致离婚孩子的一封信》。该院发放家事审判“三封信”,目的在于将“三封信”作为裁判文书说理的有效延展,充分发挥其亲情感化作用。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为出发点,更加注重对情感、伦理、家庭关系的整合、调整和修复,将司法服务温情延伸到庭外,赋予家事审判更多人性化、温情化关怀。

  记者 肖思宇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