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0日,山东临沭二中的女学生高某离奇失踪,一个月后,她陈尸废弃厕所隔间。
警方到达现场后进行勘查,又结合该校学生的证词,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一学生张志超和王广超。
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张志超强奸杀人的罪名被坐实,2006年3月,他被判处无期徒刑。
本以为这是一个恶有恶报的故事,但在他服刑的五年后,张志超突然站出来喊冤,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注意。
经过一番漫长的申诉、审查,张志超被改判无罪释放。
从有罪到无罪之间,张志超葬送了十五年青春,那么,这起冤案到底是怎么定罪的?张志超为什么在五年之后才出来喊冤?
含冤入狱:被冤假错案改写的人生
2005年2月12日凌晨,大年初四,除夕的喜庆氛围还未完全散去,阖家团圆的幸福中,一群警察突然冲进张家,带走了不满十六岁的张志超。
一个月前,张志超就读的临沭二中发现一具女尸,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是该校的失踪学生高某。
高某是被他人暴力作用于颈部,机械性窒息而亡,她的身上有被侵犯过的痕迹,很明显是奸杀。
为了侦破案件,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寻找目击证人,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一个线索。
据一位姓王的同学说,1月10号,自己请了假,留在宿舍里,高某失踪当天身穿黄色棉衣和白色裤子。
早上6点23分,她突然听到隔壁厕所传来女生的惨叫,还伴随着“救命”的呼喊。
王同学立刻跑过去查看情况,刚好就看到张志超和他的好友王广超从厕所里走出来,两人有说有笑。
警方很重视这条线索,12日凌晨就去了张志超家,把他带到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受审讯,一起被带走的,还有王广超。
当时的天气很冷,张志超被带到审讯室后,就被勒令脱掉了外套和棉袄,只穿着秋衣秋裤坐在地上。
半大的少年,还是第一次进局子,面对警方问话,张志超诚惶诚恐,一个字也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地交代。
然而,警方明显对他的口供不满意,开始对他施加暴力,企图“屈打成招”。
据悉,一审开庭之前,张志超被提讯了十三次,每次都要被毒打一顿,起初,他还为自己辩解,说高某被害与他无关。
但到了后来,他的脑子一片混沌,觉得真相如何并不重要了,只要别打他,他可以认罪,和张志超一同受审的王广超也是一样的遭遇。
为了早日回家,不堪折磨的王广超按照指示编了一份口供,指认张志超杀人。
于是,警方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份有罪供述,等张志超结束审讯,一切都尘埃落定。
根据证人的“证词”和张志超王广超的“口供”,警方拼凑出了“真相”。
2005年1月10日6时20分左右,张志超在厕所的洗刷间遇到失踪的高某,顿生邪念,拿出随身携带的铅笔刀威胁高某和他发生关系。
为了防止高某叫喊,张志超捂住她的口鼻,又用掐脖子的方式防止她挣脱,对她实施了强奸。
事后,高某窒息而死,张志超将其抛尸厕所的废弃隔间中。
张志超完成抛尸后,碰到了好友王广超,他便要求王广超帮他看守厕所,他自己则跑到学校小卖部买了一把锁,将藏着尸体的厕所隔间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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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没完,1月11日下午,张志超趁其他同学都在上课,再次拿着铅笔刀,偷偷溜回废弃厕所,强奸死去的高某。
之后,他又用刀将尸体多处割破。
案情“水落石出”,张志超也被正式逮捕,在被关押了一年多后,他被押上法庭,平静地等待宣判。
经审理,张志超犯强奸杀人罪,2006年3月6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张志超没有上诉,在判决书上签字时也很干脆,随着最后一笔落下,他的人生急转直下,堕入深渊。
因为还没成年,张志超先是被送到少管所,满十八岁后才去监狱服刑。
少管所
服刑的日子乏善可陈,顶着一个强奸犯的名头,张志超备受歧视,他不说话,也懒得思考,像是一台上了发条的机器,每天重复着特定的程序。
按时起床、搞卫生、集合、吃饭、踩缝纫机,做针线活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什么都不敢想,什么都没有。
“天只有那么小一块,永远就那么一块。”封闭的监狱中,张志超失去了对时间的概念,只有母亲头上越来越多的白发提醒他,他错过了太多岁月。
张志超自然是不甘心的,他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要蒙受这份不白之冤?他也曾想过,让妈妈为他申冤,可是,这个念头刚起,就被他摁下去了。
张志超曾在报纸上看到过和自己相似的冤案,冤案里的母亲为给儿子平反,苦苦奔波数年都得不到结果,他不忍心让母亲受这样的苦。
“进监狱后,我的心里很阴暗,觉得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什么希望了。”
对这个世界的绝望,让张志超万念俱灰,他独自背负着这份冤情,画地为牢,不得解脱。
张志超甚至想过自杀,但他想到母亲,就下不了手了,自他入狱以来,母亲一边打工,一边雷打不动地奔波几百公里来看望他,每月一次,从不缺席。
看着苍老的母亲,张志超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怀疑,为了不让母亲操劳,就认下莫须有的罪名,这真的是正确的吗?
反复挣扎几个月后,张志超作出了决定。
2011年,张志超入狱后的第五年,他对着母亲,问出了深埋心底的问题:“妈妈,你相信我是因为那件事进来的吗?”
说完,张志超塞给母亲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五个大字:我没有犯罪。
拨云见日:长达九年的申诉之路
2011年的某一天,张志超的妈妈马玉萍结束探视,心事重重地回到了家中,不久前,儿子告诉了她一件事,让她大感意外。
“妈妈,二中发生那个事情,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妈妈你给我请律师吧!”
张志超的声音很小,似乎怕被别人听到似的,一字一句,落在马玉萍耳中,却是如惊雷一般炸响,她决定,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为儿子洗刷冤屈。
于是,马玉萍便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她在山东、北京两地奔波,找律师,翻案卷,递资料。
可是,这个案子太棘手了,没人愿意接,马玉萍没办法,只能下跪,给别人磕头,希望有律师来拉她一把。
好不容易有律师愿意站出来为她申诉,但申诉却接连两次被驳回。
马玉萍捂着脸哭出声,却没有放弃。她将花白的头发染黑,照例去探望儿子,鼓励道:“咱们再坚持坚持,坚持下去。”
可是,要怎么坚持下去呢?马玉萍自己都不知道,她想,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她就在北京找一栋最高的楼跳下去,用生命为儿子呐喊。
老天最终还是不忍心带走马玉萍,就在她走投无路时,一个叫李逊的律师出现了。
李逊的能力很强,代理过多起案子,看完张志超的案卷后,他决定帮助这对可怜的母子。
“我之前的案子,没有这么惨的冤案,张志超是最可怜的。”毫不意外地,李逊正式接下了这个案子,分文不取。
起初,他的同行都劝他不要接,因为这个案子“碰不得”,但李逊还是接了,揽下这份沉甸甸的责任。
接下来,就是一系列艰难求证的过程,为了了解案情,李逊见了张志超十几次,可是,每次问到刑讯的细节,张志超就忍不住浑身发抖。
李逊安慰道:“没办法,你必须要说清楚,越细节越好,一遍不行我听两遍,两遍不行听三遍。”
就这样,李逊频繁和张志超见面,将一个个问题全部聊透彻了,接着,他又找到同行王殿学和李蒙,三人合力为张志超翻案。
他们仔细翻阅案卷,又根据现有证据,一一推翻了警方和法院认定的“事实”。
一、案发时间
1月10日早上6点15分,此时是学校升国旗时间,根据张志超的多位同学证言得知,当时他是在操场上的。
升国旗仪式结束,6点20分是跑操时间,那也就只有6点20分后有机会作案。
二、证人证词
当时法官采信的王同学的证词是,6点23分听到呼救,随即立马赶到厕所,而王同学赶到厕所用时不到一分钟。
王同学说高某失踪前穿的是黄衣服白裤子,而发现尸体时,高某身穿的是红衣服牛仔裤。
另外,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来看,张志超6时20分左右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一把锁,但李逊走访小卖部老板后得知,小卖部从来没有在6点多开门,都是七点多才开门。
首先就是证词和实际情况不相符,其次综合而言,张志超要在三分钟左右,完成从操场跑到厕所,对高某进行挟持、强奸、杀害,并挪尸、买锁、上锁、交代王广超帮其掩护。
无论凶手是谁,他都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一系列的操作,时间细节漏洞百出,证据也非常单薄。
李逊了解到,现场和被害人身上均未检出张志超的DNA。
总之,物证一个没有,全靠口供支撑“证据链”,这不是冤案是什么?李逊忍住心惊,又想起张志超的反应,便把调查重点放到了侦查阶段办案程序上面。
他合理怀疑,警方在审讯时存在违规现象。
要知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审讯未成年嫌疑人时,需要有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但不知什么原因,警方对这条规定视若无睹,并且丧心病狂地对一个未成年人刑讯逼供。
李逊将上述所有疑点全部写进了申诉材料里,递交给法院,但无奈,从2011年到2016年,连续申诉多次均被法院驳回。
直到2017年5月,这起案件才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
201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该案件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发话,山东高院立即组成了合议庭,重审此案。
但由于案情重大,时间跨度太长,山东高院连续六次延长审理期限,直到2020年1月13日,山东高院才公布再审判决,张志超和王广超被无罪释放。
离开监狱的那一天,张志超看着眼前的广阔天地,恍如隔世,十五年,他在牢里荒废了最美好的一段人生,长期与社会脱节,让他像个山顶洞人,和繁华的城市格格不入。
曾经,张志超是班长,成绩优异,立志考上好大学,毕业后当医生,可是,这个梦想被毁得一干二净。
在牢里的十几年,他的父亲、外公、外婆和奶奶相继离世,没能等到他沉冤昭雪的那一天。
遗憾实在是太多了,张志超不想提,因为提了也没用,但好在,正义虽然迟到多年,但它还是来了。
张志超一案成功翻案后,相关责任人员都被一一追责。
其中,有8人是原临沭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和法医,其余4人则是原临沂市中院法官和书记员。
至于张志超被刑讯逼供一事,因为执法人员极力否认,再加上没有证据,所以指控不成立。
当然,张志超也得到了332万元的国家赔偿和道歉。
一切都尘埃落定,张志超决定重启人生,他每天都早起锻炼身体,学习开车、吉他、会计等技能,他认为,自己多学一点,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就大一点。
“踏踏实实找份工作,养活我的家人,好好孝顺自己的母亲。”这就是张志超的人生规划。
张志超一案,发人深省,虽然他得到了申冤和赔偿,我们应该高兴和祝福。
但由于曾经的草草结案,也让一个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这是我们应该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央视网-“张志超案”15年后再审宣判无罪法学专家解读疑点还原始末
2. 每日人物-改判无罪后的张志超和他失去的15年
3. 虎嗅-改判无罪后的张志超和他失去的15年
4. 央广网-最高法指令再审张志超案 张母:儿子被刑讯逼供
5. 央视新闻-“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无罪 其曾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6. 澎湃新闻-张志超案无罪判决:无任何物证印证供述,此前办案程序存违规
7. 观察者网-“张志超案”问责检察院系统十人,当事人曾被错误羁押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