捻军的历史是清史研究范围内一个长期被关注的问题。在太平天国起义的年代,捻军的起义象征了华北农民在土地与人口增长不平衡,清朝从盛转衰的环境之下,农民对地主阶级的反抗。近代研究捻军最有贡献的学者江地先生,在归纳捻军与太平军的关系时说:“捻军起义是在太平天国的影响下爆发的,也是在太平天国的推动下发展的,捻军起义的败灭,又是和太平天国的失败息息相关的。”可见两者的密切关系。

历史人类学需要注意捻军史研究的另外一个理由,是因为在田野考察与历史文献配合的路径下,捻军史绝对是走在前沿的领域。新中国成立后对清后期的农民战争研究,非常注重田野考察。罗尔纲、江地、路遥、马长寿分别在太平天国、捻军、义和团、陕西回民起义等问题上进行田野考察,搜集地方文献与口头的资料。这些前辈“跑田野”比我们这一代人早了三四十年。他们留下的田野考察记录,不但补充宝贵的历史资料,他们的田野考察经历,更值得我们在研究方法上借鉴。

所有对捻军的研究,都会问“捻”这个字是什么意思。去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回到最早记录“结捻”的历史材料,即陶澍嘉庆十九年(1814)的奏折。陶澍说:

河南南、汝、光一带,以及安徽颍、亳等处,向多红胡匪徒……近来日聚日多,横行益甚,每一股谓之一捻子,小捻子数人数十人,大捻子一二百人不等。成群结队,公肆抢劫,或夺人赀财,或抢人妻女,甚至挖人目睛,且有头目指挥。河南之息县、光山、正阳、罗山、汝阳、项城为尤甚。

官方对“捻”的报告是从犯罪组织着眼,所以这一段话描述了种种可恶的伤害他人的行为,但是,细读这段话,陶澍的主题是“红胡匪徒”,“捻”是“红胡匪徒”每一股的通称。奏折也没有说明“捻”字在当地是否只是用于“红胡匪徒”。我怀疑在皖北一带,“捻”在某时候是种通称,但是,当这个字进入了行政体系,它的用意发生了变化。从陶澍的报告到江地的实地考察,中间经历了一百三十多年,其中官府以人们用“捻”这个字来界定某种犯罪的行为,民间也肯定知道这个行政用语,所以江地碰到的再不是“普通名词”,而是“特定术语”。

陶澍嘉庆十九年的奏折的信息量非常大,但是,为了了解“捻”字应用的变化引起的后果,这里先指出一个现象,就是,所有研究捻军的学者,从官方对“捻”或“红胡子”的行为报告的片面记录,都以为记录上这个字出现的次数增加,代表此类犯罪行为越来越多。但是大家都没有考虑到当某个地方的词汇出现于官方文献后,对这个字出现次数的影响。这个影响其实显而易见的。“捻”原来是个地方上的用词,因为陶澍的奏折引致了《大清律》的修改,“红胡子”这个名词放进了法律,由此它变成一个行政上甚至是法律上的名词。

嘉庆二十年《大清律》增加了“红胡子”条,但是没有把“捻”字也加进去。至道光二十五年(1845),“结捻”才成为法律条文。这一条尤其是针对为首的人。从嘉庆二十年到道光二十五年,随着“红胡子”这个名词的扩散,“捻”字已经应用到整个淮河流域。正如江地所说,它不再只是一个皖北地方上的“普通名词”,它已经变成一个法律上的“特定术语”。

有关淮河流域的盐枭,在捻军的文献中,可以发现很多的记载。比如,道光二十二年两江总督耆英在江苏萧县所捕获“捻匪”纵红、马淙禹等,“扰及数省,挫辱官弁,甚至经过村镇,有勒献钱帛之事”。回看耆英原来的奏稿:“捻匪纵红等,自本年七月以来,纠集马中雨等,抢劫萧县事主王维岳家,杀死王维垣父子,后经兵役查拿严紧,胆敢肆行奔窜,拒伤官兵,实属目无法纪。” 这类的报道,只是显示“捻匪”的概念已经不仅从皖北借用到苏北去,也从盐枭的保护集团援引至在逃的抢劫匪。

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朝廷只可以以团练协助防卫,但是团练政策一出,马上又产生出“谁是匪”“谁是团练”的标签问题。细读周天爵咸丰三年的报告,时人也知道这个问题,而且以此批评他的策略。咸丰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周天爵奏:

此时办法,非带重兵,则处处拒捕,统重兵而操切太急,则又激成事变。即如本年春间,臣收抚永、蒙之张凤山等,其党与(羽)已数十股揭竿而起,欲攻徐州,若非权宜驾驭,恐此数州县蹂躏已属不堪。而言者吹毛求疵,以为始不详择,继不约束,终则遣散,不收军器,或反诬之以从长发,俾任事之人必败事而后已。夫事非迫急,何肯率用此辈?原以此辈胆大耐战,非良懦所能为也。嗣于怀远打仗,逆匪败后,衣物满地,带兵官弁岂能令行禁止使之道不遗拾,而忌之者倡言臣勇肆行掳掠。

此段写出招抚作为防卫政策的弱点。招抚的对象,非善男信女,而是可以打仗的人,试问官兵即使有防范他们的意图,有什么办法可以控制他们对地方上的抢掠?但是在招抚政策下,就是这些人可以决定谁是“捻匪”,谁是“团练”。周天爵咸丰三年九月十一日奏折曰:

臣于八月二十五日,自灵璧县固镇带兵启程前附颍郡,途次接奉谕旨,饬臣亲赴颍州督剿……臣即遵旨前进。九月初二日,至阜阳县之延陵集北,突有匪徒二千余人,假充团练江跃陇、江采兰等跪接,并诉称捻首王步武等杀其一家四命。臣察其形状,绝非善类,饬其到刘家集补呈,在后随行,伊等唯唯而去。至集,接见绅耆,始知即是著名捻首,欲截饷抄集,见官军步伍整齐,诡词而遁。

周天爵刚到阜阳,怎样可以分辨谁是捻,谁是团练。他倚靠当地绅士的报告,而绅士也不见得没有利益关系的存在。这里面历史学者需要处理大环境与小环境的问题。大环境之内,有阶级的分离,有清朝的衰落,有城乡的关系,有官民的相互依赖与矛盾,但是到了小环境,谁在利用这些关系,谁在这些关系之中通过权力的交易得到利益,并非大环境可以确定。这里又回到“标签”的问题。“捻”和“团练”不只是标签,但是两者都具有标签的作用。

三不管地带的雉河集是个很容易被城里的大族绅士标签为“捻”的地方。周天爵病死后接他任的袁甲三咸丰三年十月初六上奏,报告了他在阜阳、亳州交界的地方,指挥“团练”与“捻匪”打仗。官军“剿匪”需要团练的协助,团练的背后,是地方绅士的力量。三不管的雉河集被赋予了捻薮的形象,在官方的记录中,比比皆是。雉河集结捻的群众,在这样的情况下,成为众矢之的是非常自然的事。

孔飞力的力作《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一书,对咸同之际团练制的渊源与发展,有清晰的讨论。其中有一章讨论军事化的对应等级组织,归纳大意,孔氏认为政府统辖的军事架构,与反政府(例如太平军)的军事架构,在组织层次上并无二致。唯独“正统一方的军事等级,决不是只依靠共同的世界观和意识形态,而是产生于一个从农村一直伸向帝国首都的错综复杂的个人关系网络”。简单来说,这个网络就是绅士与官僚架构的结合。反之,“异端组织”(例如捻军),虽然也有其建构的网络,例如运河上的帮派,但是“就连接农村、集镇社会直至全国的政治顶峰的交通而言,再没有其他事物能与传统的书院制度和它创立、培育的多方面的人际关系相比”。从这个角度,团练组织背后是绅士到官僚的层层叠叠关系网络。这个网络决定谁是“团练”谁是“匪”。三不管的雉河集大概在这个网络之内,没有多少本钱。

孔飞力也注意到团练对地方政府的影响。他说:“太平天国时期的地方军事化影响着县级行政的性质,这些影响一直持续到民国时期的各种县级行政和地方精英之间的关系。”由此,他讨论到清末的绅权与地方自治。

历史人类学的支持者有一句常说的话,要回到历史现场。当然,历史现场是回不去的,回到历史发生过的地点,也只是见到历史事件的后果,而不是发生的过程。但是,值得回到历史现场,因为四个理由。其一,到过的地方可以产生感情,从感情、感受可以提出问题。其二,地方上还有遗物和对遗物有记忆的人。其三,起码可以令研究者多明白一点地理环境,地理环境对历史是那么重要。其四,地方上可能还有没有人收集过的文献。

摘自《清史研究》2023年6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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