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21日清晨6点,邹平法院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21名执行干警、法警按照预定方案,分乘6辆警车,以雷霆之势奔赴执行现场,开展涉企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成果兑现群众的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心存侥幸、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案例:维权需依法,侵权需赔偿

原告张某、赵某与被告王某、王某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因被告王某在给原告张某家庭建房过程中,原告张某拖欠被告王某某的劳务费,被告王某诉至法院,后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完毕后,双方在离开法院后产生口角,并发展之相互殴打,后经公安机关及时制止了事件扩大。殴打过程中,被告王某、王某某将原告张某、赵某打伤,导致原告张某、赵某住院治疗,出院后,原告张某、赵某将被告王某、王某某诉至本院,本院判决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后经强制执行,被告王某、王某某将医疗费、误工费等一次性赔偿原告。

本案中,被告王某原本是受害者,结果由于维权不当,变为侵权者。生活中,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当维权,或者以“维权”之名行不法之事,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或构成犯罪的,还需依法承担行政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执行现场









执行成果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结案14件,执行到位金额57.5万元,拘传 8人,拘留2人。

全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邹平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用“执行利剑”切实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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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邹平市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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