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您说得在理!就按您说的办! ”
鹤山市人民法院雅瑶人民法庭内,随着“叮”的一声转账提示音,月嫂王女士当场向赵女士退还2000元定金。这场因新生儿提前出生引发的服务纠纷,在法官调解下画上圆满句号。
提前出生的宝宝
与“错过”的金牌月嫂
半年前,准妈妈赵女士早早锁定了金牌月嫂王姐,双方签下《母婴护理协议》,约定支付3000元定金,由王姐提供26天专业服务。谁料宝宝“心急”提前半个月降临,彼时王姐仍在上一户工作,分身乏术。
“我给您推荐同样资历的月嫂?”面对王姐的解决方案,赵女士却摇头:“其他人我信不过。”一边是新手妈妈对“金牌服务”的执着,一边是月嫂行业的“档期铁律”,协商无果后,赵女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从“不完善的合同”
到“妥善的解法”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国华了解到,根据王姐提供的《母婴护理协议书》,赵女士作为雇主确实有权拒绝临时更换月嫂并要求全额退还定金,但月嫂王姐亦非故意拒绝履约。在理清事实的基础上,李国华决定对赵女士和王姐开展“背对背”调解。
“我们这行停工就没饭吃啊!”调解现场,王姐攥着合同满脸焦虑。
李国华翻开协议书:“按条款,雇主有权拒换月嫂并退全款。看得出赵女士也很认可和信任你这位金牌月嫂,只是当妈的都想给孩子最好的。”
见王姐神色松动,法官趁热打铁:“作为金牌月嫂,光有过硬的服务还不够,还要讲诚信,才能擦亮‘金字招牌’呀。”
随后,李国华又转身劝赵女士:“诉讼过程耗时耗力,宝宝正需要你全心照顾呢。”
两剂“暖心药”下去,僵局渐融。“大家各退一步吧。”赵女士率先松口
最终,赵女士和王姐达成一致意见,王姐退还2000元定金,纠纷就此消弭。
法官贴心提建议
让月嫂不再“错过”
离开法庭时,王姐乐呵呵地说:“法官,我这就回去修改合同,而且还要把你的建议告诉我的月嫂姐妹们!”
原来,李国华法官在调解时向王姐建议:在合同中细化各种可能情况下的定金退还规则、明确定金退还比例等,既守护雇主权益,也守好月嫂饭碗。
定分不易,止争更难。鹤山法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努力把定分止争、实质解纷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来源:鹤山法院
供稿:徐若琳、黄苑桦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