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宁区人民法院晋城人民法庭积极探索自治增活力、法治作保障、德治强支撑的“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通过法治规范自治、以德治滋养自治,三者相互渗透、协同增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自治+法治”,提升认同,凝聚柔性共识

变“坐堂问案”为“主动治理”,深入辖区乡村了解、收集村民的司法需求,广集民意,汇聚民智,紧紧围绕辖区特色产业和民俗乡风,因地制宜指导辖区村(居)委会完善各类村规民约,与村委会一起探索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新途径。


每年协助相关部门统筹做好“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协同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培训座谈机制、调解对接机制等;只要有需要,法官们会与“法律明白人”、调解人员一起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对调解协议进行把关,告知进行确认并督促履行,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德治+法治”,划定底线,构建刚性规则

不断加强调解力度,把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做为开展工作的底线,坚持将调解贯穿在审判工作全流程,在调解过程中融入传统美德的教化,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并邀请村内德高望重的乡贤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亲缘、人缘、地缘优势,推动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对于走到裁判审理流程的案件,晋城法庭不断夯实案件质量,优化办案流程,全面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法明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德”“法”有力融合,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

“自治+德治”,降本增效,激活内生动力

定期向党委政府、政法单位、相关村(居)委会发出诉情分析通报,针对辖区诉情提出合理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有针对性地治理和防范高发案件。选取有普遍教育意义的相邻权、赡养、民间借贷等纠纷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通过典型案例进行道德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同时坚持以巡回审判为平台,开展法庭“三进”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始终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用“劝、谈、教”相结合的调解模式,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

下一步,晋宁法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举措,逐步健全 “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来源 | 晋宁法院

编辑 | 尹润云

责编 | 王丹妮

一审 | 詹 辉

二审 | 吴 怡

三审 | 刘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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