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连法官升职了!闻听此讯,不觉大感意外。许连,想来大家已不陌生,媒体与网友笔下的网红大法官。前段时间,据媒体报道许连还是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今天不声不响就成了庭长?
也许有人会说,副庭长升任庭长,这不水到渠成的事吗?有啥好奇怪的!NO,NO,NO,如果是企业或普通行政机关干部升职也还罢了,法官依属法院,而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法院干部的职务任命、升迁有着严格的法律原则和组织程序,怎么可以偷偷摸摸进行?
获悉许连法官升职的信息,并非来自组织部门的官方渠道,而是来媒体报道。3月13日,在“盐城新闻”的视频报道中,不但有许连的出镜讲话,还有其职务标注:滨海法院刑庭庭长。
我们先来看看相关法律对于法院领导职务的任免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3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法官法》第18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法官法》第19条:法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简单说说法院领导的任职流程:1、提名与考察。2、任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般5—7工作日)。3、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4、任职与履职:新任庭长需参加宪法宣誓仪式。
回头看看有关许连的庭长晋职信息,完全是一片空白。
为了慎重起见,笔者特地使用了Deepseek 对许连的任职情况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检索,然而得出的结论是:目前未见其升任庭长的记录。
那么,关于许连晋升庭长的事情,是媒体报道有误,还是滨海法院违背法定程序逆天操作,那就不得而知了!
也许有人迷惑:为什么要对许连的任职问题如此上心?当然是有原因的。
前面已经说了,许连是一个网红法官,根据网曝的一系列内容来看,她根本不配做一名法官,更别说升任刑庭庭长,负责领导和管理包括案件审判、人员管理、工作协调等刑事审判庭的各项工作了。
在这我们不妨列举几个许连在案审期间的违规事例。
法官客串检察官,2019年,许连的大名出现在滨海检察院的一份询问笔录中,被指客串检察官。
检察官与法官是否可以共同参与询问暂且不论,问题就在于现有证据证明,这起“农民企业主陈德实涉行贿一案”,是一起荒唐至极的冤案。当所有的证据指向法官违法办案时,那么“法检客串”,自然是不能忽略不计的。
同样在由许连承办的该案中,甚至出现了去世多年的父亲为儿子担保的荒诞事,而且父子年龄相差只有2岁。
在“陈德实涉行贿案”中,律师张燕生、温莹影直指“许连伪造讯问笔录”。
在挂牌督办的邓成蔚案中,邓成蔚的妻子撰文举报:许连伪造《情况说明》偷偷塞进卷宗中当做证据使用…
许连是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官,通过实例应该不难做出判断。然而面对怒潮汹涌的舆情,滨海法院、许连法官始终保持缄默,不回应,不说明,好像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
许连被舆论诟病日久,但一丝一毫都不影响其立功授奖。今天,网络再曝其职务晋升,而且找不到其晋升应有的法定程序,岂不怪事?
滨海县人民法院许连的职务变动,正引发一场关于司法程序正义的深度拷问。在未履行法定任职程序的情况下,这位曾深陷"伪造笔录""法检客串"等舆论漩涡的"网红法官",悄然完成从副庭长到庭长的职级跃升,其背后的程序合法性与司法伦理问题值得警惕。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法官晋升程序的法定化,是确保司法权公正行使的制度屏障。任何程序规避行为,都将损害司法公信力的根基。"
法院不是"独立王国",法官晋升不能成为"暗箱操作"的特区。当程序正义被漠视,当职业操守被质疑,法律的尊严与司法的权威将无从谈起。许连的晋升事件,不应止于舆论追问,更需要启动专项调查,以程序正义的彰显重塑法治信仰。(大漠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