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新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
2025年3月8日,湖南省总工会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针对女性求职者在职场中的权益保护问题,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根据提示函,用人单位在招录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规定男性优先,也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差别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
特别强调了不得询问或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也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作为录用条件。此外,用人单位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包含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条款,在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期间,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湖南省总工会支持各级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依法履职,保护女性职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