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琛

2025年3月9日,河北省的一处监狱大门打开,陈国清迈出了牢狱之门。等候他的老母亲当年送他进去时还是壮年的妇人。母子相见,这一刻他们足足等了31年。

围在周围的,还有媒体记者和关心此案的人们——这一幕在四年前曾经出现过一次。那时,同案的朱彦强刑满出狱,母亲来接他回家,而他的父亲已遗憾地等不到这一天。

如今,作为“陈国清等人劫杀案”案发近30年来最后一名获释的当事人,陈国清重获自由。然而,这并不是一个彻底昭雪的结局。虽然他走出了高墙,但头顶的罪名依然未能消除。他和另外三名共同被定罪的伙伴,依然在为洗刷冤屈而奔走申诉,他们的故事听起来近乎荒诞:

四次被判处死刑,又四次在行刑前夕被生生拉回

这种“刀下留人”的传奇情节,并不是小说桥段,而是真真切切发生在河北的司法舞台上。1994年,两名出租车司机在承德被劫杀,年仅22岁的陈国清与另外三名农村青年被认定为凶手,从此开启了一场漫长的命运搏斗 。他们曾四度站上被告席听取死刑宣判,却又因证据存疑而三次被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最终,法院没有再判立即执行死刑,而是给出了“留有余地”的死缓和无期徒刑。这意味着官方既不坚持立即处决他们,但也不愿宣告他们无罪——就这样,这起案件以一种尴尬的方式被画上句号。然而,对于陈国清等人而言,真正的句号遥遥无期:在漫长的铁窗生涯中,他们从未停止过喊冤。

过去三十年里,河北的冤假错案屡见不鲜,每一起都沉重得令人无法追问下去。那些年轻时被推入法治逆流的人,等到再次浮出水面时,都已满身伤痕。人们习惯将河北与“冤案”联系在一起,甚至将河北视作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隐喻:

这个省份总是能以最不可思议的方式,折射出中国司法体制中那些难以言说的荒谬与沉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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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倒回至1994年盛夏。那年7月和8月,河北承德接连发生两起出租车司机遇害案。出租车行业人心惶惶、社会影响极大。承德警方经过一个月侦查,将怀疑目光锁定在承德市大石庙乡庄头营村的四个青年身上:陈国清、何国强、杨世亮和朱彦强 。1994年11月17日,陈国清等四人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自此,一场漫长的司法拉锯战拉开帷幕。

案件侦办过程中,是否存在充分的直接证据始终存疑。据后来法院的判决材料显示,能够直接指认四人作案的客观证据并不充分,办案机关主要依据的是四人被羁押期间的有罪供述。然而,陈国清等人坚称这些有罪供述:

均是在遭受刑讯逼供下所做

据同案的何国强回忆,他第一次被带走审讯时,在看守所羁押的最初几天里,他和伙伴们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2003年,此案在河北高院终审开庭时,四名被告人当庭揭示自己身上的伤痕,请求法庭调查刑讯逼供问题。法官当庭同意对几人的伤情进行检查,但最终的判决书中并未认可存在酷刑。

直到多年后身获自由,何国强依然保存着当年留下的累累伤疤:

在他的大腿和躯干上,一块块凸起的疤痕如同浮雕,暗示着那些不为人知的审讯室黑夜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情节变得愈发离奇。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抢劫罪判处陈国清等四人死刑,每一次判决都仿佛将他们推到鬼门关。然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三次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重审。这一拉锯从1996年第一次一审算起,持续了将近八年之久。在此期间,四名被告人反复经历希望与绝望的过山车:

一审被判死刑,上诉后高院驳回重审;再审仍判死刑,再上诉又被驳回……

如此循环往复。

直到第四次重审,承德中院再次判决:陈国清、杨世亮死刑立即执行,何国强死刑缓期两年,朱彦强无期徒刑 。这一回,高院没有再发回,而是在二审中对陈国清、杨世亮改判死缓,其余维持原判。换言之,法院没有真的闯过“证据不足”这道坎,但也不愿彻底放陈国清等人一马,而是采用了一种留有余地的处理——判处死缓和无期,将几人投入漫长的刑期中。

这一系列反常的司法操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当年媒体曾以《四次死刑,四次刀下留人》的标题报道此案,感叹其离奇曲折

陈国清案也因此作为疑难冤案的典型,被写入法学院的课堂教材,供学生和法官研习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指出,在2012年刑诉法修改之前,这是全国发回重审次数最多的案件,堪称司法史上的一个“异数” 。四次死刑判决、四次高院刀下留人,这样的剧情在正常司法中几乎不可想象,却真实发生在了河北。这一荒诞现实的背后,凸显的是彼时司法机关对证据标准和刑讯逼供问题的无视,以及地方公检法为了破案而铤而走险的心态。

判决尘埃落定后,陈国清、杨世亮被送入死缓服刑,何国强、朱彦强分获死缓和无期。按照法律程序,死缓两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再依据改造表现可能进一步减刑。四人被投入高墙的漫漫岁月中。

然而,他们并不甘心认命。

从入狱那天起,四名蒙冤者便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在狱中,他们写下无数申诉信,坚称自己无罪;在狱外,他们的亲属辗转于各级机关之间,为他们不停奔走喊冤。朱彦强的母亲在儿子入狱后整整20多年里,带着一沓沓材料奔赴河北、北京等多个城市上访,只为替儿子讨回清白。而朱彦强自己出狱后接受采访时也表示:“现在我已经出狱,但还是要为自己伸张正义”。

时间来到21世纪第二个十年,针对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的反思不断深入,陈国清案也重新引起法学界和媒体的关注。从2016年起,一支经验丰富的律师团介入此案,为四名当事人提出申诉 。他们多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详细列举了案件中的种种疑点,希望能推动再审立案。

河北高院也曾于2019年向申诉律师表示,会重视对案件的复查

然而,直到今天,陈国清案的再审仍未正式启动 。对于已经出狱的三人而言,洗刷罪名、恢复声誉成了一生的使命;而对于如今终于刑满获释的陈国清来说,等待他的除了久违的自由空气,还有漫漫申冤路。

陈国清案令无数人扼腕叹息。四名青年被囚禁了二十余年宝贵年华,出狱时都已近中年,青春不再。当年的婚房早已成了废墟,父母也都垂垂老矣 。何国强刚入狱时尚未成家,出来时已48岁,人生大半页章都在高墙内度过。走出监狱后,他发现外面的世界早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手机、互联网、无现金支付……一切都令他感到陌生。他只能像孩童一般重新学习如何生活 。

而更残酷的是,直到今日,他们头顶仍顶着“已服刑罪犯”的身份,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清白。媒体和公众舆论在关注他们重获自由的同时,也在追问:真凶何在? 两名被害的出租车司机,究竟死于谁人之手?如果陈国清等人无罪,当年的案件是否还有真相大白的一天?这一系列疑问,如同沉重的阴云,始终笼罩在河北的天空下,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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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陈国清案尚未昭雪的这些年里,河北另一桩离奇的案件也在司法系统中反复震荡,愈演愈烈。这就是震惊一时的“廊坊灭门案”。它的离奇程度,丝毫不逊于陈国清案:两起相隔五年的灭门惨案、七名涉案被告、六次死刑判决、二十余年未决的诉讼拉锯,同样把河北司法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

故事源起于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这个普通的小镇。1995年11月29日夜,胜芳镇的装卸工人杨长林家中遭人闯入,杨长林本人和两个未成年的儿子被杀害,妻子张金萍身受重伤侥幸幸存。这起灭门惨案震动了当地。然而凶手一时未能落网。五年后的2000年12月22日,胜芳镇又发生一起手段残忍的入室杀人:镇税务稽查队长刘德成及其妻子、儿子共三口人在家中被人杀害 。短时间内连发两起灭门案,手段相似,造成6人死亡,一时间小镇人心惶惶。警方经过调查,发现两起案件之间存在一个惊人的共同点:都有一名叫原伟东的男子被列为嫌疑人 。

原伟东,1970年生人,哈尔滨人,在河北胜芳镇务工。案发后,他和另外六人(包括汤凤武等)在2001年陆续被警方拘捕,涉嫌这两起灭门案 。随着案件侦查深入,案情并没有水落石出,反而越来越扑朔迷离。两个灭门案的性质极为严重,廊坊市检察院于2002年11月正式对原伟东、汤凤武等七名被告提起公诉,指控他们涉嫌故意杀人等罪 。起诉书称,1995年杨长林一家被杀案系原伟东伙同汤凤武预谋作案:两人身着警服、持自制手枪和尼龙绳潜入杨家行凶。至于2000年刘德成一家被害案,起诉则认为也是原伟东等人所为。就这样,原伟东等七人被同时指控犯下两起灭门血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然而,正是这起看似铁案的案件,随着司法程序推进,却逐渐暴露出种种疑点和漏洞。

案件在廊坊市中级法院经历了一审判决:2003年,廊坊中院对原伟东等七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当时公开的信息,原伟东等人被判处死刑(部分被告死刑立即执行,部分死刑缓期)。可是,这份判决并未画下句点。案件上诉到河北高院后,被发回重审。

此后的十余年里,原伟东案走上了与陈国清案类似的循环轨道。

一审判死刑——高院发回重审,再一审、再发回……如此反复。直至2009年11月12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终于对其中一部分事实作出了不同以往的认定 。

在2009年的终审判决中,河北高院认为2000年刘德成一家灭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原伟东等人是凶手,涉案被告在该案中一律改判:

无罪

然而,对于1995年杨长林一家被害案,高院依然维持了有罪认定,认定原伟东和汤凤武为真凶,并对两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也就是说,原伟东等七人中,有人因为第二起案子当庭获释无罪,而原伟东和汤凤武则因为第一起案子继续被认定为凶手,身陷囹圄。但由于是死缓,他们:

暂时保住了性命。

这一判决结果一出,舆论哗然。两起灭门案情节类似,凶手却“悬而未决”。尤其耐人寻味的是,原伟东既然被认定与第二案无关,那第一案真正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他为何要对杨长林一家痛下杀手?判决书对此给出的解释并不充分。一时间,对于廊坊灭门案的质疑甚嚣尘上。而原伟东本人,也在死缓监禁期间不断申诉,坚持声称自己无辜。

原伟东案并未因为2009年的终审而尘埃落定。相反,新一轮的希望在酝酿: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原伟东案下达再审决定,指令河北高院重审此案

对于一个已经终审且进入死缓执行的案件来说,再审是极其罕见的纠错契机。这意味着,原伟东和汤凤武有机会在法庭上再次为自己辩护。

自2014年起,廊坊灭门案进入再审程序。然而,这场再审的历程,依然走得异常艰难。廊坊中院重新审理后,判决结果仍是维持对原伟东、汤凤武的死缓判决 ;案件再次上诉到河北高院二审,又迟迟无法结案。据悉,仅再审一审阶段,法院就反复延长审限:

超过20次。

从2014年底一直拖到2020年7月,廊坊中院在再审一审中依然判处原伟东、汤凤武死刑缓期两年。二人继续上诉。直到2024年6月5日,河北高院在廊坊中院开庭,进行了再审二审的第二次开庭审理 。这一年,原伟东已经被羁押了整整23年,等来了自己人生中第五次二审庭审。10月29日,河北高院再审宣判结果出炉:驳回上诉,维持死缓原判。

换言之,再审仍然维持了原伟东、汤凤武有罪且“留有余地”的判决。至此,原伟东已经:

第六次被法院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

这样反复拉锯的结果,让人既愤怒又困惑。连办理此案的辩护律师都直言不讳:如果法院坚信这就是原伟东、汤凤武干的,而两人始终拒不认罪,那么为何不判他们死刑立即执行?相反,却一再判死缓,似乎又默认了证据存在疑点。

这种骑虎难下的境地,使案件陷入了进退失据的僵局:推翻无罪,维持又说不清,最终只能“留有余地”地关押着。原伟东从青年熬成老年,身体也被拖垮了。2023年,羁押第22年的原伟东被查出胃癌晚期,癌细胞扩散,做了手术又化疗 。2024年6月,再次出庭受审时,他形容枯槁,体重只剩下原来的一半,仿佛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

他的姐姐原淑娟、妻子李杰在庭审后见到他,短暂相拥时情绪失控,瘫坐在地失声痛哭。

透过2024年二审再庭审理,我们可以看到廊坊灭门案中关键疑点的逐一曝光。这次庭审持续四天,控辩双方围绕刑讯逼供、作案时间、证据合法性等展开激烈交锋 。辩护律师申请了两名新证人出庭,并出示了多段视频、录音,以证明案件存在系统性刑讯逼供,原伟东并无作案时间,而幸存者张金萍当年的指认并不可靠 。

首先聚焦的是刑讯逼供问题。原伟东和汤凤武当庭再次强调,过去笔录中的认罪供述都是酷刑所致。

原伟东详细描述了自己被捕后遭受的折磨:

办案人员用老式手摇电话机电击他的身体,用塑料袋套头令其窒息,用牙签插指甲等手段逼他招供

汤凤武也当庭作证,称侦查阶段自己被“上大挂”戴手铐、手指缠电线通电,多次被电击,还被电棍击打、钳子钳肉。说着,他拉起衣袖,露出手腕上多年前留下的一道道疤痕,引发旁听席一片哗然。老人斑般的伤疤,无声地诉说着当年的暴行。辩护律师进一步指出,在案卷材料中,有多达35份“办案说明”来自当年负责侦查的霸州警方人员,逐一声称不存在刑讯逼供。检察官甚至拿出这些说明作为没有刑讯的“证据”。对此,律师反驳道:“办案说明”并非刑诉法规定的合法证据,这种自证清白的材料没有说服力。相反,律师调取的一份关键材料——原伟东入所体检表却大有文章。这张2001年9月28日原伟东被收押时的健康体检表上,本来医生填写“健康”,但在备注栏里,原伟东亲笔写下了自己的伤情:

“舌头是电伤,腿肿了,耳朵有外伤”。

原伟东签下了名字。这一铁证表明,原伟东在刚被羁押时即身带重伤。正是基于这份体检表等证据,早在2020年廊坊中院再审一审时,就已经认定无法排除公安机关非法取证的可能,将原伟东的有罪供述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而在2024年的再审二审庭审中,法庭进一步宣布:侦查阶段汤凤武的全部供述因涉嫌非法取证,一律予以排除。至此,原伟东、汤凤武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词全部无效,只剩下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的两份笔录 。

但当年刑讯逼供的警察,无一人受过任何处罚。

剩余的两份供述同样疑点重重。首先,汤凤武表示,检察院其实只提审过他一次,而且提审时那些涉嫌刑讯的公安人员始终在场 。其次,律师发现两份笔录文本漏洞百出:第一份笔录没有汤凤武本人的签名,第二份只有最后一页签名。更严重的是,两份笔录对案情关键细节的描述竟然互相矛盾:第一份里说“原伟东用镐头刨死了杨长林”,第二份里却变成了“汤凤武实施了主要杀人行为” 。连作案细节的实施者都前后不一,可见笔录可信度极低。辩护律师据此主张,这两份检察阶段的供述也应当被视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

除了逼供和供述问题,案件的目击证人辨认也存疑。1995年杨长林案的唯一幸存者张金萍,当年在重伤下曾指认过一名嫌疑人。庭审中辩方请出的新证人赵某辉,正是当年一度被认定的“最初嫌疑人”。赵某辉作证说,1996年1月他因嫌疑被抓,曾在1月18日参加由张金萍进行的现场辨认。当时张金萍头缠纱布、手吊绷带,被带到看守所里指认嫌疑人。在一排嫌疑人中,张金萍指向了站在3号位的赵某辉,认定他就是凶手。随后警察让赵某辉留下,将其他人带走。就在辨认后的第二天,赵某辉开始了长达近六个月的噩梦,他被多次提到看守所外的一栋空楼里,遭受残酷刑讯:

警察用电话线绑住他的手进行电击,用皮鞋抽打他的嘴巴,用钳子夹大腿,一次次折磨逼供

赵某辉说:“从1996年1月到6月,我一直戴着死刑铐,但关于杀人我一直没有承认。” 尽管他始终不认罪,最终警方没能将杨长林案扣在他头上,但却以另一罪名——抢劫未遂判了他10年有期徒刑了事 。赵某辉的经历证明了当年张金萍的辨认并不可靠:1996年她坚定指认的是赵某辉,六年后又改口指认原伟东为真凶 。这前后两次指认指向不同对象,可信度令人质疑。而赵某辉遭遇的大刑逼供过程,也从侧面印证了当年霸州警方在办案中刑讯逼供的系统性和普遍性。

除此之外,案件的客观证据也是漏洞百出。庭审中披露,案发现场提取的物证竟然离奇丢失:一份廊坊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于2002年出具的说明承认,1995年杨长林案现场提取的菜刀、钢镐等凶器在技术部门多次查找无果,可能早已遗失。此外,现场提取的一枚残缺掌纹也由于面积太小、特征不足,不具备比对价值 。换言之,关键物证缺失、痕迹证据无效,使得案件基本失去了客观证据支撑。更令人疑惑的是作案动机。据辩护律师姚文乾介绍,案卷中对于原伟东、汤凤武作案动机的描述版本不一:有的说是图财,有的说是情仇,甚至关于雇凶杀人的说法,就罗列了至少:

四种。

可见,当年的办案人员自己也无法自圆其说。如此破碎不堪的证据链,却硬生生支撑起了一桩灭门惨案的有罪判决,实在叫人瞠目结舌。

原伟东案如今依然处于僵局状态。随着2024年高院再审裁定维持死缓,案件再次进入申诉阶段。原伟东已经在狱中度过了23年光阴,疾病缠身,生死未卜。他的妻子李杰在判决后无奈地表示,他们绝不接受这个结果,“不要‘留有余地’的判决”,一定会上诉申诉到底 。律师团队也计划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希望能有奇迹发生。

2024年12月31日,原伟东病逝。

这场耗时二十余载的“马拉松式诉讼”早已超出了正常司法的轨道,成为一个教科书级的反面案例。无论原伟东是否最终沉冤得雪,真正的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而当年的两起灭门惨案也未得到真正的正义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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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陈国清案和原伟东案是河北司法在20世纪末的沉疴旧疾,那么发生在2020年代的暴钦瑞案则将视角拉到了当下,揭露出一种更加隐秘却同样致命的制度漏洞。

暴钦瑞,一个普通的34岁年轻人,没有想到自己会以如此悲惨的方式成为新闻人物。2022年7月20日凌晨,他在石家庄新乐市医院被宣告死亡 。此时,距离他被警方带走还不到:

两周。

而距离他被施加一种名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仅仅第十三天。

故事的开始是一次针对“涉黑涉恶”的专项抓捕行动。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联合新乐市、高邑县公安机关,组成了一个代号“5·25”的专案组,剑指一起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行为的案件。

2022年7月7日凌晨,专案组展开统一收网行动。高邑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暴钦瑞、他的父亲暴继业、哥哥暴韶瑞,以及同村的几位村民在那天先后被警方从家中带走 。专案组认为,他们涉及一起殴打农民工、放高利贷的恶势力案件。由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警方并没有按照普通刑事案件那样对嫌疑人刑事拘留或逮捕,而是采用了一种非常手段: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简称“指居”。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特定案件中,公安机关可将犯罪嫌疑人监禁在一个指定地点实行监视居住,而非正式看守所羁押。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无固定住所 。裕华区警方发现,主要嫌疑人在石家庄市区有房产,不符合在本地“指居”的条件,遂借用了新乐市公安局的名义和场所,对包括暴钦瑞父子在内的9名嫌疑人采取指居措施。

就这样,暴钦瑞等人被秘密关押在新乐市的一处地点——新乐宾馆的一楼,那里被临时改造成了专案组的指居点。宾馆一楼西北角有两三间房被作为监视居住室,门口由保安和警察看守。房间里放着铁质的老虎凳(审讯椅)和铺在地上的薄垫子,人不被提审时,就关在屋内坐在铁椅子上或睡在垫子上 。宾馆二楼、三楼则住满了专案组的办案人员,一有需要就把嫌疑人提上楼进行审讯。

这种环境与正规的看守所截然不同:没有严格的监督措施,也没有外界探视,更谈不上律师介入。

在这里,嫌疑人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专案组手中。

而专案组的一些年轻警员,在这偏僻封闭的环境中,很快被带上了一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

据后来披露的庭审材料,专案组在对嫌疑人展开审讯前,曾专门进行过几天的:

培训

因为新乐市公安局抽调来参与此案的多是年轻民警,有的人入职不到一年,毫无办理涉黑案件的经验 。负责带队的是新乐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张旭光——他在当地只是个事业编制员工,没什么实权,却因为参与过裕华分局的大案而被视作:

专家

在专案组成立后的几天里,张旭光召集这些新人开了交流会,言传身教如何对“不老实”的嫌疑人审讯 。多名后来被起诉的警员供述承认:

“审讯前有集中学习,张旭光给我们演示如何上工具。”

他说过:

“不敢下手就当不了好警察。”

“警察不会动手就是窝囊。”

在这种言传身教下,这些本还青涩的新警察被灌输了一个观念,为了破案,可以不择手段。

7月7日抓捕行动后,暴钦瑞等9名嫌疑人被投入指居点。从进入第一天起,他们就开始遭遇严酷的审讯。根据后来检方起诉书指控,专案组警员对几名嫌疑人采用了多种刑讯逼供手段,包括手摇电话机、电警棍电击,镐柄、PVC塑料管殴打,皮带抽打,吊笼子,扇耳光以及拳打脚踢。这些词汇听起来触目惊心,却都是活生生发生过的暴行。让我们还原当时的情景:

刚开始审讯时,警员们还比较克制。在第一轮提审中,如果嫌疑人“不好好说”,张旭光会上前先给几个耳光,以示惩戒。其他人不动手,在旁:

观摩学习。

但很快,进入第二轮审讯时,力度开始升级。张旭光授意一名辅警马帅:

上工具

他们先拿来一根PVC塑料管,抽打嫌疑人的手心和脚心 ——这种管子打在人肉最敏感的地方,会产生剧烈疼痛却不容易留下明显外伤,是一种常见的刑讯道具。

随着嫌疑人叫喊挣扎,专案组人员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当发现暴钦瑞和他哥哥暴韶瑞“很不配合”时,他们对这两名重点对象使出了更凶狠的手段:

多次使用手摇电话机实施电击

所谓手摇电话机,就是老式野战电话的发电装置,摇动手柄可以产生高压电流。专案组把电线的一端夹在受害者的左右手指上,另一端连着电话机,然后猛力摇动,电流瞬间通过全身。

据暴钦瑞的父亲暴继业回忆,那种感觉是:

“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除了电话机,他们还用电警棍反复电击,皮带鞭打,甚至把人悬吊起来殴打 。这一系列酷刑轮番上阵,在封闭的宾馆审讯房内,每天都上演着地狱般的刑罚。年轻的警员们硬生生被训练成了施暴者,而嫌疑人们则陷入了生不如死的深渊。

暴钦瑞和其他人被轮番折磨着。一开始,他们的惨叫声在走廊中回荡。而关在一楼指居室里的暴继业——暴钦瑞的父亲,此时也戴着黑头套被拘禁着,隔着房门隐约听到楼上儿子的喊叫 。那一刻,他的心如刀绞,却无能为力。到了7月19日晚上,情况变得更加不祥。当天深夜,暴继业听见看守他们的保安小声说了句:

“完蛋,电(音:疵)了”

虽然他的眼睛被罩着黑头套,但透过缝隙还是看到指居点里人影忙乱。他心中一紧——大约半小时前,和自己同屋关押的儿子暴钦瑞刚被办案人员带走提审 。起初他还能听到儿子隔着门传来的几声惨叫,后来声音戛然而止。果然,这句“完蛋”成了不祥的预兆:暴钦瑞再也没有被带回来。

7月19日当夜,暴继业隐隐感觉到事态不对。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反常举动更加深了他的怀疑:深夜,有人走进他的房间,破例卸掉了他戴着的脚镣和手铐 。第二天早上,平日清汤寡水的早餐突然变好了——有牛奶和蛋糕;中午甚至还破天荒送来了肉包子。这一反常举动令暴继业意识到:可能出大事了,警方是在安抚他。他忐忑不安,一面自我安慰“没回来也好,省得儿子在我眼前被打”,一面又害怕去想更坏的结果 。直到7月20日凌晨,真相终于浮出水面:34岁的暴钦瑞在新乐市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送医记录显示,7月19日21点38分,新乐市医院接到急救电话,暴钦瑞被送医时已经奄奄一息 。最终,医生无法挽救他的生命。

暴钦瑞死了,死在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第13天。

这13天里发生了什么,外界本无从知晓。如果不是后来媒体披露和司法介入,这起死亡事件很可能和过去一些案件一样,被掩盖在黑箱之中。但暴钦瑞案最终见诸报端,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案件之一。2023年9月,《南方周末》率先报道了暴钦瑞在指居期间离奇死亡的经过,引发舆论震动 。报道详尽揭露了上述专案组种种违法行径,暴家父子遭受的酷刑,以及暴钦瑞死亡前的疑点。同时也披露,暴钦瑞等人的同案其他嫌疑人早在他死后不久就全部被取保候审,并很快被解除强制措施,理由是:

“经查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这起所谓“5·25专案”最终认定抓错了人,暴家等9名嫌疑人根本没有犯罪事实!但此时,暴钦瑞却已命丧黄泉。真相如此残酷:无辜之人蒙受酷刑以致枉死,而最终证明他们无罪,被捕者悉数无罪释放。

南方周末的报道引发了全国性的强烈反响。公众在愤慨之余,更关注司法机关将如何处理这一严重的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事件。所幸,此案并没有被草草遮掩,而是进入了法律追责程序。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挂牌督办下,涉案人员被迅速调查起诉 。2023年11月25日,河北省检察院指定异地管辖,将“5·25”专案涉案警务人员以涉嫌渎职等罪名交由保定市检察机关审查 。侦查终结后,新乐市公安局8名涉案人员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由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另有3名涉案人员由望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外,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胡伟也因涉嫌妨害作证罪等,被安国市检察院起诉 。可以说,从一线办案民警、辅警到指挥者,再到市局督导领导,都被纳入了追责范围。

2025年2月13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在法警训练基地开庭审理了新乐公安8名被告人涉嫌刑讯逼供、故意伤害一案 。令人讽刺的是,这一天距离暴钦瑞死亡已经过去了939天,而他的父亲暴继业等这一刻已经等了939个日夜 。法庭上,8名被告依次出庭受审,大部分都是“90后”年轻人:

甚至有“00后”

他们曾是刚踏出校门的热血青年,如今却站在被告席,前途尽毁。这起案件也让所有人看到,当违法指令和畸形文化凌驾于法律之上时,毁掉的不仅是无辜者的生命,还有执法者自己。

庭审中,有些被告人开始翻供,试图否认此前在侦查阶段对刑讯逼供行为的交代。例如,被指为主犯的张旭光就声称自己并非专案组负责人,没有指挥他人刑讯逼供,自己只是个:

“打杂的”

其他一些警员则避重就轻,称不记得上级曾下达“加大审讯力度”的指示 。然而,白纸黑字的案卷材料不会说谎:他们当初在笔录中的供述详细记录了每一个酷刑细节 。起诉书列举的那些骇人听闻的手段——电棍、电话机、电击、吊铐等等,都有据可查 。一名被告邢子超在侦查笔录中直言:“第一遍讯问时他(嫌疑人)不好好说,张旭光就扇他耳光……第二遍就让马帅上工具,用PVC管打,后来暴钦瑞和暴韶瑞不配合,就用手摇电话机好几次,还用过皮带、镐把和电棍” 。这些记录无情地揭开了黑暗中的罪行。更有甚者,根据另案处理的裕华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耿春远的证言,时任石家庄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的胡伟曾亲自来到新乐宾馆督导此案,并在会上要求:

“加大审讯力度。”

在场的人都明白,这是在默许甚至指使刑讯逼供。可见,这不是少数基层人员的失控行为,而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系统性施暴。法庭上,暴钦瑞的代理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5·25专案中的刑讯逼供行为是有组织、有系统的。”

经过两天的审理,庭审在2月14日深夜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尽管判决尚未公布,但有一点已经十分清楚:暴钦瑞案暴露出的,不仅是个别执法人员的违法,更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巨大漏洞。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指居本应是介于取保和拘押之间的“半羁押”措施,初衷是在特殊情况下替代拘留,以限制嫌疑人自由但不送看守所 。可实践中,这一制度屡屡被扭曲为警方规避监管、私设刑讯场所的手段 。没有了看守所那种相对透明的管理和外部监督,嫌疑人在指居期间的人身安全完全取决于办案人员的一念之间。一些案例中,指居甚至比正式拘押更加严酷,俨然成为一种“超羁押措施”。

近年媒体曝光的多起案例都验证了这一点:除暴钦瑞案外,内蒙古呼伦贝尔某科技公司高管邢燕军在指居期间死亡;湖北一连环盗窃案嫌疑人袁时宏同样死于指居期间;另外,江苏泰州一名嫌犯在指居时被长期限制饮食和睡眠,结果患上严重的脑病成了植物人。

这些惨痛教训表明,在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下,指居很容易异化为法外之地,滋生出无法无天的酷刑虐待。对于这一问题,法学界几乎已形成共识:现行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上亟待改革。至于是彻底废除还是严格限缩、强化监管,不同专家有不同主张,但无疑都指向一点:

不能再让“指居”继续成为法治的灰色地带

暴钦瑞的命运,就是这个灰色地带吞噬人命的血证。最终,这起案件还有一个让人唏嘘的“案中案”:专案组最初的线索来源,是一位与暴继业同村的村民暴增强。正是他以举报人身份指称暴家父子涉黑,才引来了这场飞来横祸 。然而,随着暴钦瑞案东窗事发,这位举报人自己也难逃法律制裁。2024年4月25日,暴增强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当地警方刑拘 ;2025年1月2日,平山县检察院以诬告陷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一场由虚假举报引发的冤案,最后举报者反倒锒铛入狱,可谓讽刺至极。这也说明,暴钦瑞一案从源头到结尾,充满了荒唐和反转。

河北的这场“指居”悲剧,留给人们的思考和警示,远未结束。

4

陈国清、原伟东、暴钦瑞三案横跨近30年,从90年代到21世纪20年代,情节各异,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侦查阶段疑点重重、审判过程反复、刑讯逼供频现、当事人含冤蒙屈。这些案件不是孤立的巧合,而是折射出河北司法系统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若将视野拉得更开,我们会发现河北省在中国法治史上因冤假错案而声名显赫的案例还不止这些。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当属聂树斌案。

聂树斌案几乎是中国司法史上冤案平反的一个标志性符号。1994年8月,河北石家庄市西郊的一片玉米地里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奸杀案,一名女青年被强奸杀害。案发后数日,村民聂树斌因为在现场围观时言行可疑,被警方列为嫌疑人带走调查。

那是“严打”风潮正劲的年代,办案讲究一个“快”字。聂树斌被带走后的头五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无人知晓——据后来最高法再审判决书披露:

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五天的讯问笔录缺失,案发后最初50天内多名重要证人的询问笔录也下落不明

而在案卷材料中,聂树斌的第一份供述就已经是认罪口供,仿佛他一被抓就立刻招认不讳。接下来,河北司法系统以惊人的效率对他定罪量刑: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强奸罪判处聂树斌死刑;仅仅一个月后,河北高院二审火速维持原判;再过两天,年仅21岁的聂树斌即被执行枪决。从抓捕到处决,不到八个月,从一审到二审甚至仅相隔30多天,这种“从快从严”的节奏在今天看来令人咋舌 。但在当年,却被视为理所应当——那是一个“杀人偿命、从重从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时代背景 。就这样,聂树斌成为了河北司法机器匆匆碾过的一具冤魂,死时只有21岁。

故事如果到这里结束,那聂树斌可能只会是千千万万普通案件中的一个名字。让此案载入史册的转折点出现在十年后。2005年,一个叫王书金的连环强奸杀人犯在河南落网,被移交河北邯郸警方处理。面对警察审讯,王书金除了供述自己在邯郸等地犯下的数起命案外,出人意料地坦白了一件“额外”的罪行:“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是我干的。”他详细描述了作案经过,甚至带警方指认了现场。这番供述令办案人员大为震惊——因为王书金所说的案子,不正是十年前已经“尘埃落定”的聂树斌案吗?顿时,这起案件出现了两个“凶手”:一个已经被执行死刑,一个还活着自承其罪。一时间,“一案两凶”的消息不胫而走,引发全国舆论轰动。

对于河北政法机关而言,王书金的出现无异于一颗重磅炸弹。若王书金真是凶手,那意味着聂树斌蒙冤被杀;反之,如果聂树斌是凶手,则王书金是在谎报邀功。两人之间必有一真一假,不可能都是清白。面对这一局面,司法机关本应及时复查聂案。然而,河北方面起初的反应却极为迟缓甚至:

抗拒

在2007年邯郸中院对王书金案一审判决时,仅以他在邯郸、武安犯下的其他强奸杀人罪名判了死刑,对他自承的“聂树斌案”只字未提 。王书金上诉坚称应把石家庄那案也算在自己头上,河北高院却在2013年的二审判决中明确认定西郊玉米地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驳回上诉,维持其死刑判决,将案件呈报最高法核准。这一判决等于变相宣布:聂树斌案的真凶不是王书金,那么按逻辑推理,岂不暗示聂树斌当年确实是凶手?河北高院似乎企图以此掩盖过去的错误结论。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持续呼吁下,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聂树斌案。经过重新调卷复查,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聂树斌无罪 。尘封21年的冤案终于大白于天下。

聂树斌沉冤昭雪之时,他的父母已是白发苍苍。听到儿子无罪的那一刻,老母亲张焕枝嚎啕大哭,老泪纵横 。这正义来得太迟了。21年的等待,换回一句“无罪”,悲欣交集,令人唏嘘。聂树斌案平反的那天,不少人感慨:“迟来的正义虽不是正义,但终究来了。”可是也有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聂树斌的平反,靠的终究只是运气。如果没有王书金撞出来,如果没有媒体锲而不舍的关注和推动,聂案也许将永沉黑暗。他等到了正义降临的那天,可还有多少类似的冤案当事人,并没有这样幸运?

聂树斌案昭雪后,河北高院在官方微博上表示要:

“汲取深刻教训,对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调查。”

但错案追责最终往往不了了之,参与当年草率办案的人员并未见得受到严肃问责。正如有评论所说:“这远不是庆功的时候,甚至根本无功可庆祝” 。聂树斌案的纠错,彰显的是最高司法机关的决心,而也凸显了地方司法在纠错上的层层阻力 。

在河北,除了聂树斌,近年来被平反的冤案还有不少。例如2005年发生在河北的一起强奸杀人案,年轻农民符某(另案)一度被定罪入狱,后真凶现身才得雪冤;以及2007年唐山市“王朝案”,因证据不足多年后宣告无罪等等。这些案例或许没有聂案那样知名,但共同点都是当初侦破时重口供轻证据,导致冤错。甚至在聂树斌被平反的同一年,陈国清案、原伟东案这些河北的积压疑案仍然在申诉路上。

河北,似乎成了冤案的高发地

5

为什么这么多令人发指的冤案会发生在河北?

这是无数人心中的疑问。

一种观点认为,河北特殊的地理和政治位置也许是原因之一。河北省环绕首都北京,有“首都护城河”之称,承担着为京畿地区守护稳定的重任。长期以来,这种特殊使命可能让河北的公检法机关承受着比别处更大的压力,一旦发生重大案件,往往急于破案、以儆效尤。

在“破案率”、“严打战果”等政绩指标的驱动下,难免有人会走向急功近利,甚至不惜以牺牲程序公正为代价来迅速侦破案件。于是,刑讯逼供这样的违法手段被默许甚至鼓励,哪怕证据有疑点也要“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这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严打环境下尤为明显,聂树斌案就是典型例证。那时河北的执法理念偏向于高压强硬,结果埋下了日后纠错的苦果。

除了外部压力,河北公检法系统内部亦存在一些顽疾。不少冤案中暴露出当地公安机关办案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例如不按规定录音录像、违规异地审讯、甚至私设“小黑屋”刑讯,这些在原伟东案、暴钦瑞案中都有体现 。司法机关对公安取证缺乏有效制约,检察机关又未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致使非法证据混入案卷。

例如原伟东案中,大量“办案说明”居然一度被当作证明无刑讯的依据 ;陈国清案中,明明当庭验伤却不在判决中予以回应 。这些都说明,证据制度和排非规则在地方司法实践中没有得到严格遵守。

“疑罪从无”的原则屡屡被抛诸脑后,取而代之的是“疑罪从重”、“口供为王”。

河北高院在陈国清案和原伟东案的判决中那种“留有余地”的模棱做法,从侧面体现出某些法官对排除非法证据、纠正疑案仍然心存顾虑,不愿否定公安机关的结论,只好以死缓等“折中”方式处理。制度性掣肘使得冤案一再发生,又一再难以纠正。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河北的问题并非河北独有。

在中国法治进程中,其他省份也发生过类似的冤错案。比如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新疆的阿某案、浙江张氏叔侄案、福建念斌案、江西张玉环案……无不反映出刑讯逼供、程序失范带来的严重后果。但河北的特殊之处在于,一系列重大冤案在此集中呈现,从聂树斌到张焕枝(聂母)、到陈国清、原伟东,再到暴钦瑞,串起了一条令人痛心的轨迹。每一起都曾经石破天惊地进入公众视野,又长年累月地煎熬在法治的边缘线上。这种现象,不能不让人深思。

2010年代以来,一系列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逐步建立: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刑诉法增设非法证据排除条款、法官检察官终身负责制等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新的冤案产生,也促使旧案平反。例如聂树斌案的再审平反,就与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设立和介入密不可分 。

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滥用问题,最高司法机关已着手研究改革方案。据透露,正在推进的刑诉法修订将对指居措施进行重新评估,以杜绝“指居”异化为法外羁押场所的情况。许多学者主张废除指居,认为完全可以用更透明的监押手段替代这一带有神秘色彩的措施。也有人建议,大幅缩小指居适用范围,并加强律师介入和监控,以防止再次出现暴钦瑞这样的悲剧。不论方案如何,改革的方向已很明确。

河北省自身也在尝试改变形象。

聂树斌案平反后,河北高院宣称要认真反思。此后,河北政法系统内部开展了冤错案倒查,2019年还通报了几起涉冤案责任人被追责的案例。然而,公众对这类“自我纠错”能否动真格依然保持怀疑态度。

毕竟,在陈国清案、原伟东案等问题尚未解决之前,说河北彻底医治了自己的“顽疾”,恐怕言之尚早。

6

一系列案例剖析至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如果将这些司法乱象比作症候,那么河北确实病了。它病在执法理念的偏差,病在司法机制的漏洞,病在权力缺乏监督制约的土壤。

陈国清案是落下的伤寒,原伟东案也是不愈的沉疴,暴钦瑞案则是新近爆发的剧痛。

这些病症有共性也有各自成因,但无一不是法治肌体上的毒瘤,侵蚀着公众对正义的信心。

从法律学者到媒体记者,从冤案当事人的家属到普通网民,大家用各自的方式推动着改变。有人写下调查报道,揭开黑暗的角落;有人奔走呼吁,在两会上提交关于防止冤案的提案;有人坚持十几年不放弃,为蒙冤者鼓与呼。

河北有一种病。但这种病并非不治之症。

法治的进步,正是最好的药引。在陈国清们不懈申诉下,也许某一天最高法院会终于决定再审,给他们一个清白;在李杰们锲而不舍的坚持中,也许原伟东还能迎来柳暗花明的一刻;在暴继业们的悲痛控诉和舆论压力下,有关部门定会下决心堵上“指居”制度的漏洞,还所有被监管人员一个基本的人权保障。

当然,我们也必须保持清醒。正如有人所言:“冤案的纠正普遍经历漫长过程,从被冤到改判无罪往往十几年、二十几年” 。

在河北的土地上,曾埋葬过太多受冤屈辱的青春与生命。

2025年的河北,似乎和过去没有太大不同。陈国清走出监狱了,但31年的牢狱生活已经磨光了他的青春;原伟东病逝,他的家人仍在努力为他洗冤;刑讯暴钦瑞的警察们称,自己也被刑讯了。

河北就像一条沉重的河,奔流在法治的逆流之中。

这里没有一场冤案是真正彻底平反的,也没有一场悲剧是彻底杜绝的,它总是在相似的情节里循环往复。

有人会说,河北的问题,其实不是河北一地的问题。但又没有哪个地方,像河北这样,将制度漏洞、暴力审讯、冤案积累得如此集中又如此醒目,以至于人们一提到“法治逆流”,第一反应总会想到它。

今天的河北,乃至整个中国司法,都还在与冤案的阴影斗争。要彻底铲除滋生冤案的土壤,需要系统性改革和一代又一代法治人的努力。从警察办案到法院审判,从证据规则到责任追究,每个环节都需完善,每个人都应敬畏法律。不让无辜者蒙冤,不让真凶者逃脱,这应是司法机关的最低底线。

“法治逆流成河北”,不仅是一句描述,而更像是一种公共记忆。它需要被记住,更需要被打破。

写于2025年3月9日

本文参考资料:

红星新闻, “陈国清案”被告朱彦强出狱:26年刑满,三次被判死刑, 2021.

财新网, 喊冤20余年 河北陈国清案三被告人再次向最高法申诉, 2023.

新京报, 刑满释放者何国强的心事, 2021.

南方周末, 23年六次被判死刑,廊坊灭门案家属决定继续申诉, 2024.

北京青年报, 廊坊灭门案再开庭:“最初嫌疑人”出庭作证,称曾遭逼供, 2024.

腾讯新闻, 等待939天的庭审:被“指居”者死亡,8名办案人员被控刑讯逼供, 2025.

南方周末, 多起死亡事件背后:“指居”走样,陷存废之争, 2024.

新浪新闻, 聂树斌平反,靠的终究只是运气, 2016.

澎湃新闻, 聂树斌案“真凶”王书金:那人就是我杀的,我多活等于多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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