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晓虹
梁启超:女学为第一义
——“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
题记:谈论近代中国的女子教育思想,梁启超是不可绕过的一人。戊戌变法前发表的《论女学》作为其第一篇妇女问题专论,不但当年曾激起巨大回响,直接促成了晚清国人自办的第一所新式女学校诞生,而且梁氏一生言说女性议题的基点亦由此确立。虽然时至今日,研究者增强了反省意识,对其立场与立论颇多批评,却也反证了该文影响力的绵久,故仍然值得今日仔细探察。
乐观与悲观代表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两种对人生不同的看法。要知道一个人的人生观,主要的就是要知道他对人生是抱乐观或是抱悲观的态度。所以我们讨论乐观与悲观,也就是在讨论一般人所最关心的人生观问题。
《论女学》乃是《时务报》创刊,梁启超即开始连载的系列政论文《变法通议》中的一篇,1897年四五月间在该刊第23与25册发表。与其他各篇相同,《论女学》也秉持了《变法通议》大声疾呼的“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当今中国亟需以“自变”求“自强”的宗旨,将女子教育纳入政治改良的整体规划中。
按照原初的设想,《变法通议》是一部“为六十篇,分类十二”的大著作,实则在写作中已不断调整。但无论如何,除总论外,梁启超最先着笔、也是其最为关注的话题还是教育,即他所说的“学校”。以此,《论科举》《论学会》《论师范》《论幼学》《论女学》《论译书》诸篇,均列在“论学校”的总题下。为何“学校”优先,梁启超也有阐论:
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曰: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
“官制”属于政治体制,固然具有总揽全局的作用,但倒推上去,培育人才的学校才是决定变法成败的根本。所谓“亡而存之,废而举之,愚而智之,弱而强之,条理万端,皆归本于学校”。
放在变法图强这一目标明确的论述框架中,女子教育也被赋予了神圣使命。梁启超的表述最初采用了反面立说的方式,“吾推极天下积弱之本,则必自妇人不学始”,缕述女子未受教育带来的危害,由此展开了对旧习陈说的批判。其论说的四层意思,分别指向女性的职业、学问以及母教与胎教的现实状况。依梁氏之见,中国女性不学因而无业,不能自养;无学因而心胸狭隘,家室不宁;母教不善,造成世风恶劣;胎教不讲,造成人种退化。所言实际是从经济、家庭、社会、种族四个维度,揭示女子失学与国族衰落之间的紧密联系,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也很现成——“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
应该说,梁启超当时虽然编写了《西学书目表》与《读西学书法》,对于西学知识的接受也还有限,却已经常运用到文章中,使其论说面目一新。如论女性无业,开头即引用“公理家之言”:“凡一国之人,必当使之人人各有职业,各能自养,则国大治。其不能如是者,则以无业之民之多寡为强弱比例差。”随后的论述便借用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1845—1919)阐发的“生利”与“分利”说展开,断言中国“女子二万万,全属分利”。论胎教又以长注的形式,引用严复所译《天演论》中的生物遗传学说。而李书刊行于1894年,严译成稿于1896年,对于梁启超来说,都是世界最新学说,足见其吸收与发散能力之强。以此科学新说为支撑,梁启超的《论女学》也具有了充沛的理论力量。
更进一步,西学不只是作为理论支撑,更成为渗透在《论女学》全篇的底色。尽管在《学校总论》中,梁启超声称:“吾所欲言者,采西人之意,行中国之法;采西人之法,行中国之意。”并泛泛提及,《礼记》的“《内则》一篇,言女学堂之事也”。然而细观《论女学》,其中用来与中国女子失学相对照的典范,已全为泰西与日本,而非遥不可及的三代。不仅《礼记·内则》不见征引,即便在夹注中称引了《大戴礼记·保傅》中有关“胎教”之说,正文却以“胎教之道,《大戴礼》《论衡》,详哉言之,后世此义,不讲盖久”为由,立即转入“今之西人,则龂龂留意焉”。显然,即便儒家看重的母教与胎教,在梁启超的论说中,也必以西人西学为准。
既然与受过教育的西方女性相比,中国女界俱不如人,取法域外便很顺理成章。而在榜样的择定上,梁启超也有考虑。虽说“西方全盛之国,莫美若;东方新兴之国,莫日本若”,梁氏最推重的国家却非美莫属,称说:
是故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不战而屈人之兵,美是也;女学次盛者,其国次强,英、法、德、日本是也;女学衰,母教失,无业众,智民少,国之所存者幸矣,印度、波斯、土耳其是也。
不必说,未经提到的中国,亦应归入最后的序列,这也是梁启超随即慨叹“若是夫中国之宜兴妇学,如此其急也”的原因。
被梁启超以不容置疑的语气论定的“强国”与“女学”之间的联动关系,无疑强化了他对中国“妇人不学”的痛心疾首,措辞也不免峻急严苛。即如近年颇受诟病的二万万女子“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全属分利,而无一生利者”的说法,起码是漠视了女子从事家务劳动的价值。对此,梁氏日后也有修正。1902年发表《新民说》,在《论生利分利》一节便特意分辩:“论者或以妇女为全属分利者,斯不通之论也。妇人之生育子女,为对于人群第一义务,无论矣。即其主持家计,司阃以内之事,亦与生计学上分劳之理相合。”不过,即便对于妇女“育儿女,治家计”这类“室内生利事业”已经认可,梁启超却依然认为,“中国妇女,则分利者十六七,而不分利者仅十三四”,作为对比的仍是“率皆有所执业以自养,即从事于室外生利事业者”的泰西成年女子。这里的关键在于,梁启超认定,女性只有走出家庭,从事社会劳动,才可以直接助力国家、民族的富强。因此,女子也应如男子一样,“人人各有职业”,就成为必然的诉求。而“学也者,业之母也”,中国妇女的“无业”既被归咎为“不学”,问题就仍然落在了教育为本的理路中。
梁启超
更有意义的是梁启超对于“学”的判定,即何为“学”?答案照例是从批判传统观念展开的。梁氏先是指斥“妇人无才即是德”为“躗言”:“世之瞀儒执此言也,务欲令天下女子,不识一字,不读一书,然后为贤淑之正宗,此实祸天下之道也。”这番话义正辞严,今日听来也无可非议。问题出在接下来对才女创作的否定上:
古之号称才女者,则批风抹月,拈花弄草,能为伤春惜别之语,成诗词集数卷,斯为至矣。若此等事,本不能目之为学。
此言貌似与传统儒家的“女教”(道德教化)同一声口,实则是将才女文化归入旧学之列,故采取了义无反顾的决绝态度。
梁启超对女性所应具备的“学”,也即女子所应接受的教育本有很高的期许。始则称道“吾之所谓学者,内之以拓其心胸,外之以助其生计”,“助其生计”指向女子执业的相关学科知识,尚好理解;至于“拓其心胸”,则当以随后所言“使其人而知有万古,有五洲,与夫生人所以相处之道,万国所以弱强之理”解之,方尽其意。在如此浩瀚的时(“万古”)空(“五洲”)中,人类与世界、历史与现实的种种道理,梁氏以为中国女子俱应涵容胸中,则其心目中的“女学”之博大精深、无所不包已毋庸置疑,那么,还有什么学问女子不应当知道?以此为目标,梁启超所推崇的“今日之中国”的“妇学”求学路径,自然也迥异于自古以来读书人的“晨夕伏案,对卷伊吾”,而应是“师友讲习以开其智,中外游历以增其才,数者相辅,然后学乃成”。不只要求学校内外的交流,而且必须走出国门,借游学游历以增长见识,提升学问境界。这在当年固然只是理想之言,但指明向上一途,正可见梁启超对女学期待之殷。
而从“五洲”“万国”直到“中外游历”,实在都出自全球视野,已远远越出中学的范围。将其置于晚清中西冲突、新旧对峙的格局中,不难看出,已经断然舍去“数百年无用旧学”与治学门径的梁启超意欲推行的“女学”,明显属西而非中。故而,与鄙弃“批风抹月,拈花弄草之学”相对应,梁氏所推崇的“讲求实学,以期致用”,正是时人眼中西方文化最突出的表征。中国古代的女子教育既然已被归入“不学”“不教”,一无足取,新兴的“女学”于是势必取法域外,引进西学与西方教育体制。
不过,梁启超习惯使用的极言竭论、推向极端的论述方式,也很容易招致误解。《论女学》开篇引用《孟子》“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以此倡言中国“今日之近于禽兽者,何其多也”。并且占人口一半的男子“近于禽兽者,犹或以禽兽为耻”,女子则“岂直不耻,乃群天下之人以为是固宜然耳”,梁氏因此痛心地连呼:“岂不痛哉!岂不痛哉!”这一将女性类比禽兽的提法确实令人深受刺激,在现代社会已碍难接受。但返回儒家的原始语境即可知晓,人禽之别本是《孟子》讲究人格修养的要点。梁启超已注意到:“《孟子》书中言禽兽凡五”,乃是因为人“所以异于禽兽者何?即人格其物也”。“孟子之教,则凡以唤起人类之自觉心而已”。所以,梁启超借孟子有无教育以判别人禽之说所做的发挥,意在激起女性的羞耻心,从而积极向学,健全人格。
推而广之,梁启超在《论女学》中的愤激之言也不应以鄙视女性一概而论,“爱之深,责之切”或者更近于事实。称赞“诸教之言平等也”,愤慨“等是人也,命之曰民,则为君者从而臣妾之;命之曰女,则为男者从而奴隶之。臣妾、奴隶之不已,而又必封其耳目,缚其手足,冻其脑筋,塞其学问之途,绝其治生之路,使之不能不俯首帖耳于此强有力者之手”,此等言辞,正可见出梁氏的人类平等观。而其行文中常见的男女对举,均是兼顾男女而责之,隐含的还是一视同仁的思路。更为明显的是对美国女学的推重,端在男女的无差别教育,即“女学与男学必相合”,其中蕴含的教育与人格平等的观念分明可见。
还应当提到的是梁启超对于女子作为人才的看好。梁启超认为,男人与女人之间“所以生差别者,在智慧之开与不开耳”。因此,所有质疑与反对女子读书开智的论调,都被他斥为“不仁”。尽管认可“男女之于学,各有所长”,梁氏却绝对不承认有智力高下之别(“非有轩轾”)。无论任何学问,“男子所共能,抑妇人所共能也。其学焉而可以成为有用之材,一也”。更进一步,他甚至断言:
妇人苟从事于学,有过于男子者二事:一曰少酬应之繁,二曰免考试之难。其居静,其心细。故往往有男子所不能穷之理,而妇人穷之;男子所不能创之法,而妇人创之。
这已不只是肯定女性能够成为同男性一样的人才,而是可以做得比男子更杰出。
当然,清末呼唤女学者,梁启超并非第一人。不过,对于女子教育的目的,所言大有出入。1897年,《申报》刊登的一篇稍早于梁文的论说,即将妇女“读书识字之益”归为四端:明理、遏欲、医俗与适用。中间两端不难了解,“明理”之使“其妇守柔顺之贞”,“知从一而终”,“辨三从之义”,“适用”之应对日常的计数与家书,如此,读书女子亦适成后来者所贬斥的“男子之高等奴隶”,又何必受学?而梁启超对妇女以及女学热切的厚望,都是基于维新变法力求达致的富国强兵政治目标。其说在当年能够打动人心,直至影响广远,自然是因为契合了时代的需求,具有强大的感召力。
(本文节录自《北京大学学报》2023年第五期夏晓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