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立案庭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前沿,也是司法服务连接群众的第一线。黔东南中院立案第一庭绝大多数都是女性干警,她们在立案流程里严谨细致,在释法答疑时耐心亲和,她们用专业和柔情撑起了立案第一庭的“半边天”。立案第一庭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她们坚决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作为母亲,我明白您的不易,您先别着急,坐下喝杯水,慢慢说。”立案庭工作人员一边将手中的水杯递给满脸焦急的蒲某,一边招呼她和她身旁的三个孩子坐下。原来,蒲某的丈夫已经去世,她独自带着三个孩子生活,本以为日子咬咬牙也能过下去,然而丈夫离世后,却因为房子的权属问题与小叔子产生了纠纷。

工作人员仔细翻阅了蒲某提供的材料,认为蒲某的诉求涉及行政确权,通过民事诉讼无法有效解决问题。经工作人员耐心沟通、释法说理后,蒲某自愿撤回民事上诉,选择通过行政确权方式解决争议。但苦于文化程度较低,蒲某无法书写申请材料,考虑到蒲某的实际困难,工作人员随即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援助律师为蒲某提供法律帮助,后蒲某通过行政确权的方式实现了诉求,其权益得以合理保障。

她们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诉讼服务工作的首要标准,积极主动将诉讼服务工作向前端延伸,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线上诉讼服务,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法官多跑腿、群众少上门”。


(工作人员正在接待当事人)

她们坚决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龙某是一位中年妇女,曾因不堪丈夫家暴,无奈外出打工,可在她务工多年后,却遭遇了有家不能回的困境。经多方反映未果,龙某来到黔东南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从龙某的讲述中了解了事情的原由——龙某丈夫趁其外出务工期间,悄然提起离婚诉讼,因当时无法与龙某取得联系,法院公告送达后进行判决。龙某在务工回来后,才知道自己已“被离婚”,且家庭财产全部归丈夫所有,现处于无房居住的状态。

工作人员立即调阅了该案的卷宗并与原审法院联系,根据龙某的陈述和提交的新证据,原审判决对财产的处分确有不妥,遂按程序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对原判决财产部分依法进行改判,保护了龙某的合法权益。

她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如我在诉”,忠诚履职尽责,依法保障群众诉讼权益,坚决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职责使命。


(工作人员正在接听当事人电话)

她们坚决做司法温度的传递者

王某一、王某二均是未成年在校学生,一场交通事故,使两人失去父母。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起诉要求肇事方赔偿,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王某一、王某二经济损失。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财产调查发现肇事方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大部分赔偿款均未支付,故执行法官建议王某一、王某二申请司法救助。

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司法救助申请后,考虑到王某一、王某二均是未成年在校学生,父母的去世给二人造成了重大打击,对二人后续的学习及生活产生了极大影响,随即前往王某一、王某二家中,了解情况并帮助收集司法救助申请所需材料,后经合议庭审查并报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同意,给予王某一、王某二司法救助10万元。同时积极协调民政、学校等部门给予王某一、王某二相关救助。

她们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用好法律和司法政策,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努力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

以上案件只是她们日常工作的缩影,她们是全州法院女性干警的优秀代表。接下来,她们将坚持用耐心、细心和爱心为每一位当事人排忧解难,以专业、敬业、奉献捍卫法律的威严与公正,忠诚履职践行初心使命,书写司法为民的巾帼风采。

来源:黔东南中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汪怡潇

编辑:沈重阳 封瑜 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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