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网上买一个爱心小熊当民宿的摆件,竟然被索赔3.8万!
3月6日,据河南广播电视台小莉帮忙报道,河南开封的潘先生开了一家民宿,在前台大厅有个位置比较空,于是他就在网上花了3000多元买了一个小熊当摆件,没想到却收到了法院传票称要索赔3.8万。
潘先生疑问要告也是告商家,为什么要告消费者?对此,原告公司表示,小熊摆件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民宿老板未经授权就擅自使用了。
而商家则表示,图片及素材都是网上找的,他们也不知道这种外观有注册了专利。
对此,法官工作人员表示,到时候开庭的时候,与消费者、商家、原告企业三方再沟通!
民宿3000元网购小熊当摆件,被起诉索赔3.8万
“要告也是告商家,为啥告我们消费者!”
潘先生,在河南开封开了一家民宿,在装修完之后,发现迎宾的位置比较空,于是在网上看到一个小熊图片,觉得挺合适摆在那里的。
于是就花了3000多元,将这个网购订单命名为“卡通拍照雕塑网红爱心熊摆件”,高度有1.3米,小朋友到民宿的时候可以与这个摆件合影。
然而,令潘先生没想到的是,他买到民宿没多久,就收到了重庆一家公司的传票,说这个小熊是他们公司的专利。
随后该公司就给潘先生发了一个传票,称潘先生侵权了,要他赔偿3.8万。
而潘先生对此也无语,只能再次询问了商家客服,称在这家店买的小熊摆件,别的公司起诉了他,而商家客服也很积极回应,让潘先生告诉其经过。
对此,潘先生的家人也接受了采访,表示原告公司如果真的要告的话,也应该去告商家,而不是告消费者,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这个摆件侵权了。
原告公司回应
对此,有网友表示,侵权告消费者能告赢的话,信不信其他品牌这些马上登顶首富。
有网友表示,百分百赢不了,别说你网上买的,就是你自己做的,只要没盈利就没侵权
然而,原告公司代理人却有不同的说法。
原告公司代理人表示,做出来的这个小熊摆件是个假货,并没有经过他们授权。
在原告公司代理人看来,这个民宿里面的小熊摆件,是有著作权的雕像,因此即使是摆放也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
对于原告公司的做法,潘先生家人也进行了解释,自己只是将他当做一个摆件放在那里,并没有当做引流的工具。
对此,原告公司表示,该摆件如果是摆放在家里,那么,就没所谓,没有进行商用。
但该摆件是摆在民宿里面,是摆在经营场所里面,就侵犯了他们的展览权。
原告公司委托人也放缓了表示,如果商家同意调解的话,只要3000-4000元即可,就不去起诉了,他们就会直接撤诉。
商家回应
而对于重庆原告公司的回应,消费者觉得不应该他们一家承担,于是就联系了商家。
商家表示“我们不知道,外观及图片他们都是从网上找的,不知道这种外观专利是谁去注册过。”
对于赔偿的问题,商家也表示,如果赔偿的话,他们也适当出一点。
法院工作人员回应
消费者,商家、原告公司都出来回应了,记者采访了法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等开庭的时候与法官说,到时候三家一起沟通一下,看是否能调解。
律师解读
这起民宿小熊摆件侵权案,涉及消费者、商家和原告公司三方的利益。
其一,原告公司需证明其拥有小熊摆件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且民宿中的摆件确实侵犯了其专利权。
其二,商家作为销售者,有义务确保所售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果不能证明商品来源合法或不知晓侵权情况,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其三,民宿老板潘先生作为消费者,他购买的侵权产品摆放在经营场所,可能侵犯了著作人的展览权。
目前,商家、民宿老板有意向与原告公司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降低诉讼成本,我们静待他们的和解方案!
这件事给商家提了一个醒,在制作或售卖商品的过程中,我们务必要增强法律意识,深刻理解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创新者的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无论是商家还是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制作或售卖的商品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