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新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出现在被执行人陈某面前时,陈某愣住了,他想不通远在千里之外的云南法官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重庆市?
2023年底,原告某设备公司将吊车、平板车等工程车辆租赁给被告某建安公司,用于新平县戛洒镇某工程项目建设,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车辆租赁费用标准、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事项。按照合同约定,双方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累计结算6次,合计租赁费用459433元,但被告仅在2024年2月支付过一次租赁费8万元后,虽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以原告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4月,根据原告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新平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查封登记在被告名下的一辆豪华越野车,但车辆未能实际控制。2024年7月,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某建安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某设备公司租赁费379433元。被告某建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玉溪中院提起上诉,经玉溪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于今年1月初立案执行,但被执行人却玩起“躲猫猫”。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的越野车出现在重庆市南岸区,随时可能再次隐匿。新平县人民法院迅速制定跨省执行方案,经批准后,执行局法官一行4人立即赶往重庆市扣押查封越野车,随后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记者 管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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