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大老远辛苦跑过去把季某乙拘留了,让他们受到了应有的惩罚。”3月3日,申请执行人祝某为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并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不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执行是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但“人难找”“财难寻”常常让执行工作陷入被动局面,部分被执行人身在异地便心存侥幸躲避执行,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梁园区人民法院奔赴300多公里之外的江苏省连云港市,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季某乙,并在当地法院协助下对其实施异地司法拘留。
季某甲因资金紧缺,便向祝某借款,并出具8次借条,且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时间。但季某甲借款到期后并未归还该笔借款,祝某多次沟通无果,季某甲拒不配合,无奈诉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结案。季某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二审承办法官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季某甲、季某乙等三人、连云港某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偿还祝某本金367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向季某甲、季某乙等三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其三人不但拒不报告财产,亦不主动履行,反而玩起了“躲猫猫”,多次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拒绝配合。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同时在与申请人沟通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季某甲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且发现季某乙名下有房产。执行法官当即赶赴连云港市,被执行人仍想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当即作出决定,对被执行人季某乙予以司法拘留15日。
考虑到异地执行复杂性等因素,执行法官立即向当地法院发出协同执行申请,当地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当地拘留所,成功将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
来源: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