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贸市场主办者需建立计量管理制度,与经营者签订协议禁止使用作弊秤。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

这一新规聚焦消费者的痛点,具有伸张正义、抚慰世道人心的特别意义。

鬼秤现象由来已久,如市场毒瘤一般刺激着公众视线。使用鬼秤,是以不正当方式坑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群众凭空多掏了钱,商家多占了便宜,如此买卖不仅不道德,更违法违规。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给鬼秤做了定性,也给出了具体惩治办法。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对使用鬼秤行为进行惩处,频频见诸报道。尤其是,在一些焦点事件中,鬼秤的始作俑者受到严厉处罚,让群众感受到了治理市场乱象的决心。

在鬼秤被曝光、鬼秤使用者和制造者被严处的语境中,消费者的权益当然获得了维护,但对个体来说,“获得感”是有所欠缺的。在这种情况下,出台“退一赔三”的新规可以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补偿感”,从而提高消费者针对鬼秤问题进行投诉、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应该看到,在鬼秤坑人的背景下,消费个体是实际的受害者。他们的经济利益和心理感受需要被呵护。以索赔的方式完成经济利益和心理感受上的补偿,很有必要。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不仅支持“退一赔三”,还提升了处罚力度。在不少消费者看来,此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使用鬼秤的不法商家处罚过轻,例如仅仅“退还差价”,和违法收入相比可能“九牛一毛”,难以形成震慑效果。现实中,鬼秤接二连三地出现,与此有关。而新规明确,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这就大大提升了商家和集市主办者的违法违规和失责成本,也倒逼集市主办者更自觉强化监督,防止不法商家在秤上“大做文章”。

显然,有了新规的强力支撑,消费者维权可以更主动、更有方向感。在维权通道进一步畅通的前提下,消费者有理由拒做“沉默的羔羊”。

换言之,《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退一赔三”为亮点,深度改变了消费维权的模式和生态。当欺诈的成本远高于收益,当诚信经营成为最优策略,市场的“无形之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这样的场景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缺斤少两现象损害了市场诚信和伦理,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极力维护计量公平公正,是对市场秩序的重建。在这个过程中,大力激发消费者参与“重建”的积极性,发挥其作为社会监督者的主动性,具有显著意义。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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