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亮剑”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告,依法驳回63件恶意抢注“DEEPSEEK”等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向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亮剑”。另据媒体报道,有公司专门雇佣团队监测热点,从名人、热词到企业动向均被纳入商标抢注“狙击清单”。知情人士透露,“抢注成本千元左右,一旦成功,转手便能获利数万元甚至数百万元,暴利驱动下,投机者趋之若鹜。”
抢到你的名,成就我的利。一直以来,抢注商标事件屡见不鲜。例如,2020年东京奥运会期间,杨倩、陈梦、全红婵等运动员夺冠后,几个人的名字立即遭遇商标抢注,以至于中国奥委会在官网发出警告,强调未经授权不得以奥运选手姓名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性质恶劣,从多个维度对社会经济环境造成破坏。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恶意抢注商标是扯着“知识产权”的大旗,公然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以恶意抢注“DEEPSEEK”商标事件为例,杭州深度求索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才使得DeepSeek大模型功能足够强大,获得广泛关注。抢注者妄图不劳而获,通过“搭便车”“蹭热点”谋取不当利益,无疑是对实干者和创新者的伤害。据统计,科技企业平均要花费营收的3%应对商标抢注,足见恶意抢注行为的危害性,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必然会打击企业创新积极性,阻碍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从市场秩序的角度来看,恶意抢注商标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商标本应是企业之间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是企业通过自身努力和创新在市场中赢得的无形资产。抢注者并非依靠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来参与竞争,而是企图通过欺诈、碰瓷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标牟利,违背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破坏市场的健康生态。同时,对于消费者而言,恶意抢注商标将导致市场上出现大量冒名产品和山寨产品。当消费者基于对A企业的信任去消费,买到的却是B企业的产品,消费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消费体验将无从谈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仍时有发生。这就需要立法部门和执法部门配合,进一步织密法网,让企图违法者认识到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得不偿失,打消钻法律空子的冲动。企业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前做好商标布局和监测预警,在遭遇商标抢注时,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影响社会经济环境健康发展,关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推动从“流量至上”到“实干为本创新为魂”的商业文化转型,让商标回归“区分商品来源”的核心功能,营造全民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让恶意抢注商标者没有立足之地,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陈卫华)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