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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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



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的生动体现。蓬溪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核心,做深做实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急、救难的功能,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雪中送炭”,排忧解难。2024年,蓬溪法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5件,救助57人次,发放救助金额59.3万元,实现司法温情传递,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01

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为权益受损工人送去温暖与希望


“我完全没想到,能拿到国家的救助金,而且还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蓬溪法院解决了我一家人的燃眉之急!”当事人梁某满脸感激地说道。

2024年4月,蓬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由四川某智能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拖欠梁某的劳动报酬。梁某于2024年7月1日向蓬溪法院申请执行,但经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未果。办案法官通过走访了解到,梁某的丈夫及公公因病无法工作,且需要长期服药,家里有小孩上学,梁某本人收入微薄,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院党组了解该情况后,指示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在10天内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梁某账户上,保障了梁某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02

多方联动解困境,司法温情暖人心


陈某与张某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蓬溪法院调解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赔偿款难以到位。而陈某被咬伤后,虽经全力救治,仍落下终生残疾,被鉴定为三项十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且陈某已是八十岁高龄的老人,体弱多病,需服药治疗,现长期卧床,更需人照顾。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蓬溪法院迅速向县委政法委请示,得到政法委高度重视及全力支持,迅速启动联合救助机制。经依法审查,对陈某进行了30000元司法救助,帮助其维持后续康复治疗及基本生活开销,极大地缓解了陈某的医疗困境及生活压力。蓬溪法院、县委政法委的联合救助,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爱与司法的温暖。


03

救急与解困并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蓬溪法院在审理一起性侵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宋某系智力残疾的未成年人,其母亲也系智力残疾,且多年不知所踪,家中还有两个智力残疾且未成年的哥哥,父亲独自一人靠务农抚养兄妹三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鉴于上述情况,蓬溪法院“春芽”妇儿权益保护驿站立即启动“护苗”行动,以“司法+N”联合救助机制为内容,对被害人宋某开展“多元化”帮扶救助。首先为其司法救助20000元,同时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对被害人家庭全方位救助:一是联系属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为宋某父亲安排公益性工作岗位,每月有500元工资收入;二是联系民政部门,将宋某及其两位哥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三是通过民政部门联系市儿童福利院将宋某纳入集中供养,让其人身安全更有保障;四是联系妇联、卫健部门,对宋某进行心理疏导、关怀。此次“春芽”妇儿权益保护驿站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司法救助行动,是司法机关联合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帮扶,为被害人重新回归正常生活轨道提供了有力支持,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


蓬溪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向社会传递了国家对困难群体的关心与帮助,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体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更能引导社会公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来源:唐卫

编辑:综合办公室

审核:吕小云

签发:吕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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