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小兵 实习生 鞠楠 通讯员 燕如菁)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日益增强,房屋新建及翻修等工程持续增加,由此引发的农村建房施工纠纷增多。近期,太仓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因自建房翻修出现质量问题请求赔偿的案件。

2023年4月,徐某与张某签订《原宅翻建施工合同》,张某为徐某房屋翻修重建。施工后,徐某陆续付款,后因施工房屋天沟出现裂缝导致漏水严重,双方就天沟漏水维修问题产生争执,徐某拒付剩余建房款6万余元。因双方协商不成,徐某便起诉到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张某认可房屋漏水需要维修,但双方争议点在于维修方案及金额的认定问题。徐某因与张某有争议而不同意由张某直接维修后支付张某剩余建房款。经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张某同意在剩余6万余元建房款中扣除天沟漏水维修费1万余元,徐某对该方案也无异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徐某支付了剩余5万余元建房款。

太仓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表示,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往往因房主聘请本地有经验的建房师傅来承建,而不是发包给专业的施工单位,在建房过程中,往往就会因技术、材料、监管等受限,出现各种质量问题。本案中,因双方对质量问题争议不大,所以调解难度不大,但在法院审理类似案件中,双方往往对质量问题及产生原因存在争议,但因合同并未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及验收条件,在审理中,往往需要通过鉴定程序予以认定质量问题,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因此,建设方需要重点考察施工方的施工资质,选择熟悉且口碑好的施工方,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对比施工图纸及时验收瑕疵问题并要求返工维修;施工方则要督促建设方按照施工流程,逐步验收并签署验收单,避免施工完成后,双方因隐蔽工程量及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即双方当事人均要实现农村建房的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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