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

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

随着大量水生生物即将陆续进入繁殖期,

为有效保护嘉陵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从3月1日至6月30日,

我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据了解,从3月1日起,南充各县(市、区)执法部门将对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大量天然水域除设有警示牌、高清摄像头外,还配有无人机、巡逻车船等,执法人员、巡护人员将开展日常巡查。在禁钓期进行垂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凡阻碍、抗拒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共有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止垂钓,分别为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从7月1日起,在恢复可在天然水域垂钓后,也只能在这些保护区之外区域垂钓,并须遵守“一人一杆一线”“最多两钩尖”,且每人每天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鱼钩钩宽(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不得超过2厘米,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

来源 | 南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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