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发布,连续第二十二年聚焦“三农议题”。文件指出,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好农民利益。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中央一号文件上一次提及“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还是在十年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蔡海龙表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重要农产品因其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所以“合理水平”并非单纯由市场决定。“合理”二字,寻找的是多方博弈的平衡,既要遵循市场规律,也需要政府通过市场机制“顺水推舟”。

市场经济前提下,价格“合理水平”如何理解

在最近一段时间的国家级政策和会议中,“推动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的出现率不低。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1月份农业农村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去年我国农产品价格呈偏弱运行的态势,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兴旺曾回应称,将多措并举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不断优化市场调控,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农民种粮的收益。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提下,如何理解“合理”二字?蔡海龙教授认为,正常情况下,市场机制形成的价格本应就是“合理价格”,而当要特意谈及推动价格合理化时,则意味着市场的失灵,或是现实与特定政策目标既定路线的偏移。而当前语境下的“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更多指向的是我国对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的特定政策目标。

“为什么特定政策目标,就要推动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例,我们所说的粮食安全,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还要保证所有人买得到、买得起营养健康的食物,但对于生产者来说,要生产足够多的粮食,就得有一定的经济刺激和利益激励。”蔡海龙认为所谓合理的价格,即需要在两种需求间,达到满足与平衡。

宏观环境下,政策旨在维护农民利益

根据国家统计局上一年度的数据,我国在实现第二十一连丰的同时,粮食产量达到1.41万亿斤,比上年增加222亿斤,迈上了历史性的新台阶。

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十年间,我国人口的增速是在放缓的,粮食供应的增长速度远超人口增长速度,粮食安全基础进一步巩固的同时,粮价在市场价格机制作用下也势必会受到影响。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上一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及“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还是在十年前。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彼时,我国粮食产量刚刚迎来第十一连丰,玉米和稻谷阶段性过剩特征明显,全球市场和中国粮食价格也因为供需宽松、库存高企等因素,呈现明显的低位特点。

蔡海龙指出,就2024年一整年的全球市场来看,农产品价格也呈现下行趋势,同时我国整体的物价水平也是相对偏低的。“在这样的宏观环境下,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实际上本质就如文件所说,是要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农民利益。”

四两拨千斤,调节手段可“顺水推舟”

在具体政策方面,蔡海龙提到了现行的最低收购价政策。这是自2004年起,我国已连续21年在稻谷主产区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其间我国稻谷最低收购价也经历了几次起落调整。政策制定之初,为的是引导和刺激粮食生产,保证供给。而当下,最低收购价政策更多是起到了对农民收益和粮食价格的兜底保障作用。

同时,蔡海龙也认为,要想推动农产品价格在合理水平,也要注重产销的衔接。“生产出来如果卖不出去,就更难谈及合理价格了。”蔡海龙说,除了在生产上发力,在需求侧上,也要从政策上刺激加工和消费,使得供求达到平衡,价格才能处于相对合理的区间。

在农产品流通端,也需要把握节奏与力度,在政策手段之内,协调生产、储备与贸易。蔡海龙说,“例如在国内农产品价格相对较低的时候,减少进口。在国内价格相对较高的时候,通过进口来弥补一下国内农产品的缺口,除了能够让消费者负担得起膳食成本,对于生产者也是一种保护。”

此外,政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市场主体,让农业生产者对未来有明确的判断。增加市场透明度,对于农产品保持合理价格非常重要。蔡海龙强调,农产品的价格不可过度以政策去干预、替代市场,否则也会造成市场的扭曲。

“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政策通过市场来实现效果。顺水推舟,通过市场机制来合理调节,这样才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蔡海龙说。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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