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文件要求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
土地是人类立身之本,也是粮食安全根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乡村耕地的基本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经历了两轮承包期,新一轮的承包期,将在原有承包关系基础上,继续延长三十年,且在此前已经开始试点,并进行了整省试点。
土地承包为何要延长三十年?试点中又发现了哪些问题?未来的延长承包期需要解决哪些难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农村研究所所长朱启臻,他表示,保持土地关系的稳定,既是为了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也是为了保护土地的生产功能,进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因为“除了农民,没有任何人可以保护土地”。
朱启臻。受访者供图
问题一
为何延包试点的前提是“保持稳定”?
新京报:现代农业里集约化现象非常普遍,对小农户式的承包和经营模式,为何基调仍是“总体顺延、保持稳定”?
朱启臻:为什么要土地延包,这首先是非常重要的对农业特点的认识问题,但却常常被忽略,甚至被质疑。延长三十年的背后,是保持土地关系的长久稳定。一方面,不要折腾承包关系,否则农民没有长远预期,就不会在土地上持久投入,影响可持续发展;折腾土地,没有稳定的承包关系,就不会有年轻人敢于回村经营农业;另一方面,土地在今天,还是许多农民的立身之基,也是许多进城务工农民的退路,所以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第三方面,要通过长久稳定的土地关系,建立起农民对土地的长久规划,培养农民对土地的感情。这个世界上,除了农民,没有任何人可以保护土地。
新京报:不稳定的土地关系会发生哪些问题?
朱启臻:过去这些年,有些地方确实出现过反复折腾土地的现象,有的决策者不了解土地的特质,或者一些年轻人看起来是在开发土地,其实不爱惜土地,使得土地受到了损害。比如大搞平整土地,把肥沃耕地变贫瘠,熟土变生土,很多年难以恢复正常耕种;比如有些大规模流转,把掠夺性使用耕地当成现代农业。土地看似默默无言,但实际上,对土地的任何行为,都会反馈给人类自身,实实在在保护和利用土地的人,土地会给予丰厚的收成,反复折腾土地的人,最终一无所获。
问题二
延包为什么不再重新分地?
新京报:过去三十年,乡村人口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延长承包为何不重新按照人数划定承包地?
朱启臻:确实如此,这三十年来,乡村变化很大。整体看,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留下种地的很少。从家庭看,变化也很明显,有些家庭人口减少,但地没少,有些人口增加,但地没增加,所以一直有人觉得应该重新按照实际的人口划分承包地。但实际上,我们国家早就已经提出并实施“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根本上还是为了保持土地关系稳定,减少折腾。因为土地不是发财的手段,而是赖以生存的根基。乡村人口,生老病死,不断在变化,根据人口不断调整耕地,就会不断折腾,很难可持续发展。
新京报:有没有办法在保护土地的同时,解决有人地多、有人没地的问题?
朱启臻:未来还是要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我们国家的政策,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质上,家庭是承包主体,家庭之内的人口变化,不影响这个家庭的承包状态。但同时,也不是说绝对不变,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进行一定探索和尝试,比如村集体,在大部分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尝试按照现有人口重新分地。但这种尝试要实现恐怕不容易,情况很复杂,勤快人把地养肥了,懒人把地变瘦了,这样的情况下,一旦要重新划分承包地,可能带来新的矛盾和纠纷。人口与土地的矛盾,需要通过流转或在农业以外解决问题。
问题三
土地延包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怎样实现?
新京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怎么调节小农户和集约化生产的关系?
朱启臻:适度规模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这没有问题。问题是,怎样才算适度?适度的度要怎么把握?假如说有的地已经很多年不种了,那么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或者流转,或者收回集体,实现适度规模化,当然是可以的,但不能强迫。事实上,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或者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可以在农户经营的基础上,实现机械化、适度规模经营的,这方面我国已探索了很多年,有很多成熟且良好的经验。
新京报:过去承包时,一家人的土地往往分散成许多小地块,也有人认为可以按照家庭,重新划分为大地块,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一定程度的集约化,是否可行?
朱启臻:小块化土地确实带来生产上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在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今天。能不能每家的地都放在一起,变成一大块?当然可以尝试,也有了这种探索。但要注意的问题是,农业类型很多,地理条件差异也很大。比如大平原种粮食,小块变大块,多块变一块,当然是有好处的。但如果是山地呢?山上山下的地,适合种植的作物都不一样,山下种粮食,山上种果树,变成大块之后,谁家的地在山下,谁家的地在山上?很难处理。还有一些地方,借着整理土地的机会,把承包地收回集体统一经营,但很少有成功的。为什么?还是那个问题,只有农民自己给自己劳动,才效率最高、成本最低、风险最小。只有农民才会去爱护土地,可持续发展农业离不开农民亲自参与。
问题四
延包中如何激活农民的土地责任?
新京报:过去这些年,一些地方通过确权不确地的方式,实现适度规模,这样的探索是否可行?
朱启臻:从我个人的观察看,确权不确地,并不是一个足够好的做法。确权确地,自己的地老百姓清清楚楚,土地使用情况大家一目了然,有利于激活农民的土地责任。既包括使用责任,也包括保护责任。所谓确权不确地,就是告诉你,这片土地中,有你的一块,但又不确定是哪一块,这等于割裂了农民的土地责任。农民只有被动的收益权,实际上是排斥了农民农业生产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农民不知道哪块地是自己的,自然也不会关心经营的状况,不会有保护土地的责任和义务。
新京报:所以你认为延长承包中,还是要确权又确地?
朱启臻:是的。举例来说,相邻的两个村,一个村确权又确地。村里要流转农民土地引进种草皮公司种草,遭到农民抵制。因为,农民知道种草坪要破坏耕地。另外一个村,确权不确地,村里没有任何阻碍引进了草皮项目,因为耕地破坏与否和农民无关,农民只要当年拿到更高的分红就没有意见,至于耕地保护,农民势必不再关心。
新京报记者 周怀宗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