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季学期开学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各级各类学校、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认真落实3个“1”工作机制。在开学供餐前,开展1轮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签订1份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食品安全培训。

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依法配备食品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严格落实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严把进货查验环节,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防止生熟食交叉污染,确保食品烧熟煮透。严禁采购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做好人员培训与健康管理,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做好食品贮存管理,分区、分架、离墙、离地存放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贮存,避免交叉污染。做好食品留样管理,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得少于125克,并做好留样记录。做好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开学前组织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一次有害生物防制。

来源 昆明日报(记者 董宇虹)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杨飏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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