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柘城县看守所的地址在哪里?
▼地址:柘城县春水路与团结路交叉口向南300米。
▼乘车路线:柘城县客运总站步行至城乡客运站乘坐柘城1路/7路公交车到西关中医院站下车,向西100米转向南300米。
二、家属可以为羁押在柘城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送一些衣物吗?送衣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柘城县看守所接受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为其送衣物,家属可以直接到柘城县看守所现场办理送衣物业务,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办理。
▼但是,家属在送物时务必要提前将所送衣物的商标、金属物、绳子等违禁品拆掉,送的衣物不要带帽子,避免无法接收。
▼切记!家属不要私自在衣物中夹带、隐藏信件、纸条、照片等违禁物品。
三、家属可以为羁押在柘城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日常生活费用吗?相关的规定和流程有哪些?
▼柘城县看守所接受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为其缴纳日常生活费用,在押人员家属需要到柘城县看守所支付现金进行充值。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在柘城县看守所,家属可以委托律师过去会见吗?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査案件的范围包括?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以后,辩护律师可以到柘城县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而被告人则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都可以委托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其他人代为办理委托手续的,须经当事人确认。律师接受代为委托的,可以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告知委托事宜,明确委托关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对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査案件的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从上述规定来看,检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主要有五个特点:
▼一是从犯罪主体看,限于司法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査、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四类人员:(1)有侦查职责的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及中国海警局等部门中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査的人员;(2)有检察职责的人员,是指检察机关负责侦査、审査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的人员;(3)有审判职责的人员,是指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和执行工作的人员;(4)有监管职责的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监狱中负责监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员。
▼二是从犯罪行为方式看,犯罪行为限于发生在诉讼活动中。
▼三是从犯罪手段看,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利用职权实施”。
▼四是从犯罪客体看,分别侵犯公民合法权利和损害司法公正。
▼五是从发现途径看,限定在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过程之中。具体而言,既包括在诉讼监督中依职权发现,也包括在诉讼监督中通过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发现,还包括在诉讼监督中发现违法或者犯罪的线索,检察机关通过深查深挖、扩大战果而发现。
▼另外,需要注意,上述犯罪属于职务犯罪,按照监察法的规定,也可以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査。因此,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这类案件,“可以”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而不是“应当”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