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禁令那禁令
不如各管各的
2月17日最高层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后《》,各个部门都念了针对民企的稿子。
最高检的一个稿子倒有点真料:办理跨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时,由办案检察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层报至省级检察院审批决定。
这条如果落实下来,不敢说能杜绝,至少一段时间内应该有效果。毕竟目前财政最困难的还是市县乡,省级以上有保障,相对而言,外出打草谷的冲动,市县最强烈。一旦需要提级审批,那省里不愿给地方背书担责,应该是大概率。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自2020年一些地方发不出工资以来,远洋捕捞已成为解决地方财政问题的主要手段。
因为那场轰动全国的八台河到杭州抓人却被杭州抢先下手、逼得八台河不得不上网喊冤痛诉杭州地方保护案,2020年6月份,部里发出「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严禁未履行协作手续跨区办案、严禁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派警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办案、严禁未按规定报经批准佩带木仓支跨区执行任务。
此后,这个禁令升级为更多禁令,但很明显,几乎没有作用,后面几年愈演愈烈。
此番检方接棒警方将审查、批捕权限上收到省级,是在禁令失效之下,无奈将权力上收的结果。
但这很可能会极大增加省级甚至最高检的压力。因为《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规定,「国家机关之间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共同的上级机关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那么,现在将权限上收至省检之后,如果发生争议,共同的上级便是最高检了。
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市县的司法治理已经不可信任了。
实际上,上海除了参加长三角互保联盟,今年开春第一会营商环境大会,直接异地办案的协作请求提到省级:「(市局)将严格规范异地执法协作,建立法制总队牵头审核工作机制,归口接收异地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协作请求,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严防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这意味着,一个小小的县局(科级单位),哪怕派副局长(科级官员)到上海办案,需要到正厅级的市局接洽办理手续,我不知道门卫能不能放他们进去。
可以说,在国家层面无法控制各地打草谷的冲动时,地方只能出台自保措施,甚至反击:
最高检的措施,除了上收权限,还明确了一个管辖原则: 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加强管辖监督,对涉企案件,坚持以地域管辖为原则、指定管辖为例外。
这对地方应该有些约束吧。
通报说,2024年,最高检 派出工作组分赴江西、云南、甘肃、内蒙古、湖北、湖南等地现场阅卷、督导。
很明显,浙江抓了江西赴江苏远洋捕捞队的案子,背后有最高检的支持。
而赴草原督导的案件,应该是《》一案。
但我觉得,这真不是什么值得拿出来贴金的案子。一个北京企业家,莫名其妙被抓到草原死了,就算平反了又能如何?人死了,企业跨了,于事何补?
外有市场压力,内有司法扫荡,这几年,企业家都过的什么日子!
再说了,有些捕捞,也可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这几年写家传,印象很深的是浙江以北一个省份,有被本地搞了的上市公司老总,有被本地逼到跳楼的年轻创二代,有被关进去逼着自认金额的……
他们有苦喊不出,惟一能做的,就是写下人生遭遇,让后人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用少奇的话说,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现在一些民营企业家,就像小儿持金过闹市,越有钱越危险。
我写了300多部家传,发现读书人、绅士、企业家、地主出身居多;个别平民家庭出身的,则通过读书、从军等方式,升华出家族新命运、家风新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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