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广东东莞某商铺外,一位家长拍摄孩子的照片,孩子站上悬空水管蹦跳,导致水管爆裂,10吨水流失。更令人错愕的是,水管爆裂后,家长未通知商铺关闭水源,带着孩子偷偷逃离现场。店员称“我不是追究她们的责任,但至少要和我们沟通(关掉水)”,但舆论焦点直指家长的责任逃避行为。网友评论中,“赔偿金额”与“家长素质”的争议激烈碰撞,折射出网友对公共责任与家庭教育的深层焦虑。


网友热议,赔偿金额VS责任意识的两极分化

争议一:“十吨水才几个钱?”经济成本与道德价值的割裂
部分网友认为事件损失有限:“一吨水几块钱,加上维修费顶多几百元。甚至有人调侃:“水管质量这么好,哪家的啊?”。这种观点将问题简化为经济账,却忽视了公共资源浪费的本质。

但更多网友尖锐指出:“不是钱的问题,是犯错后不补救还逃跑!”《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行为人需承担“停止侵害”的义务,而家长连通知商家关闭水源的举手之劳都不去做,暴露了责任感的彻底缺失。


争议二:“肇事逃逸式家长”该不该被严惩?
网友质疑:“看视频这女的前后好像不是同一个人啊!”尽管事实尚未明确,但“拍完照就跑”的行为已被贴上“肇事逃逸”标签。有网友呼吁:“应追究家长肇事逃逸责任!”法律上,若家长明知损害发生却故意逃离,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故意损毁财物行为,需承担更高违法成本。


争议三:“厌童背后是厌家长”的教育拷问

“厌童其实厌恶的是背后没素质的家长”(@asdfghjklbzAHx),这条高赞评论直指核心。有痛心疾首:“这样的家长养育不出有责任感的孩子!”当家长将孩子当作“拍照道具”,示范逃避责任时,无形中传递了“规则可践踏、错误可掩盖”的价值观。这种“精致利己主义育儿”会带坏孩子,制造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经济赔偿仅是底线。尽管10吨水费不足百元,但维修人工费、商铺停业损失等均需家长赔偿。更重要的是,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监护人若不能证明尽到监护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若家长被认定为故意逃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担当责任意识是必修课。网友批评:“穿得光鲜掩盖不住内心丑陋。”家长在公共场所的一举一动都是孩子的“活教材”。此事件中,家长若能主动联系维修、诚恳道歉,不仅减少损失,更能给孩子上一堂“担当实践课”。

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空间。商铺房东事后表示“未想追责”,这种宽容反被网友诟病:“不追责就是纵容!”(商家应建立更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例如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装监控留存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捍卫公共利益。)


写在最后

东莞这10吨水,冲垮的不仅是水管,更是社会对“合格家长”的期待。网友争论的背后,是公众对“规则意识”与“合格家长”的强烈渴求。正如@焕城TnM所言:“别让孩子成为‘水漫金山’的小英雄!”唯有家长以身作则、法律刚性约束、舆论理性监督,才能避免此类闹剧再次上演。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欢迎留言讨论。

(图源网络,图文不相关,侵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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