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近日,在北海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唏嘘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名驾驶人在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后,不仅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报警处理,反而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 现场逃逸。最终,交警部门经过缜密调查取证,认定该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的处罚。
案例教训
2月4日17时55分左右,渠某驾驶着电动自行车,沿着北海市西藏路自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西南大道路口时,与吕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遇。当时,吕某正沿着西南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此,两车不幸发生碰撞。此次碰撞导致渠某受伤,同时两车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故发生后,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渠某并没有选择留在现场等待处理,而是推着电动自行车自行离开了。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反应,立刻派出警力赶赴事故现场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事故现场及周边的监控视频,对事故发生的经过进行了细致的还原。同时,他们还在现场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工作,收集相关线索。经过一番努力,警方成功锁定了事发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渠某,并依法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2月7日,渠某来到大队接受调查。据渠某称,事故发生后,渠某虽然受了伤,但感觉伤势并不严重,又因为当时着急回家做饭,一时没有多想,便直接离开了现场,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肇事逃逸。
经调查,警方最终依法认定,当事人渠某的肇事逃逸行为导致其需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当事人吕某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妥善保护现场,第一时间报警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工作。千万不要擅自离开现场,否则一旦构成肇事逃逸,不仅会使自己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也会对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和损失。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驾驶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