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少情侣之间都会有经济往来,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纠纷。近日,思明法院就发布了一起情侣间借款纠纷案,女方借给男方的10万元,差点就拿不回来了。
刘女士跟熊先生曾是一对情侣,之前双方感情很好,一次熊先生因为投资需要,向刘女士提出借款10万元,并且承诺每个月给刘女士1000元的利息分红。出于对恋人的信任,刘女士爽快答应,到银行取现10万元交给了熊先生,熊先生也出具了一张借条。
思明法院法官 陈阿丽:但刘女士觉得说,双方的这种感情关系,如果还需要一个借条的话,就很伤感情,所以她就自己把这个借条给撕毁了。
起初5个月,熊先生每月都会向刘女士转账1000元。但好景不长,两人的感情逐渐出现裂痕,最终走到了分手的地步。自那之后,熊先生便不再向刘女士转账。
思明法院法官 陈阿丽:刘女士就向熊先生讨回这10万元,这个时候熊先生就不承认了,也拒不还款,之后刘女士无奈之下,就来法院起诉,要求熊先生返还这10万元本金并支付利息。
法庭上熊先生说,自己从来没收到过10万元现金,之前给刘女士每月转账1000元,是表达爱意的红包。因为没有借条的佐证,加上当时借款是用现金,刘女士有理也说不清。所幸,刘女士还保留了一段通话录音。
思明法院法官 陈阿丽:她在通话录音当中,一直向熊先生要求返还这10万元,熊先生在通话录音当中,也明确他确实收到了这10万元的现金,也明确他是向刘女士的借款。
最终,法院结合通话录音、银行取现记录等证据,支持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法官表示,情侣之间的经济往来,可能交织着情感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比如借款、赠与、共同消费支出等等,如果处理不当,分手后,很可能会引发纠纷。
思明法院法官 陈阿丽:也提醒大家,情侣之间如果是借款的话,当时要明确款项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借款最好是要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要写明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期限,如果是有利息的话,也要明确地写明,以免双方日后产生纠纷。
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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