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一个曾在家乡创办商砼企业、当选人大代表的企业家,会在法庭上用吞铁钉来抗议自己的“黑社会”罪名?这场戏剧性的事件,让人仿佛目睹荒诞剧的现场:半夜法庭突遭断电,律师被赶出法庭,甚至还有法警“假摔碰瓷”式抓人。光天化日下,本应庄重的审判,却演变成一幕幕堪比舞台剧的荒唐场景。
最初不过“故意伤害”这样普通的罪名,却在数月后突然升级为涉黑组织,全部家当一夜之间被扣为“黑财”。这出荒诞的剧情像是临时搭建的布景,一次次被强行拼贴、补充、改写,让人怀疑究竟是法律在审理,还是权力在编排。
一个民营企业家,从风光创业到疑似被“莫须有”罪名扣押,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曲折?当程序规范被抛在一旁,当真相被黑暗遮蔽,我们又能如何在荒诞中读懂法律与人心的挣扎?
文|李宇琛
许双军,1963年出生,河南省长垣市人。年轻时靠跟随建筑队闯荡谋生,高中毕业后就投身社会。改革开放的机遇下,他白手起家,在家乡创建了长鸿商砼有限公司,主营商品混凝土业务。经过将近20年的打拼,许双军积累了丰厚财富,成为当地知名的民营企业家。
2022年6月20日左右,许双军突然被警方带走。那天,鹤壁市公安局的刑警出现在长垣,将毫无防备的许双军拘押。对于这场突然袭来的抓捕,警方的对外说法是许双军“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当时,这一罪名看起来并不起眼,似乎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然而,正是以这项并不严重的罪名为由头,警方对许双军采取了一系列不同寻常的措施。
抓捕之后,许双军并没有被直接正式逮捕或移交看守所,而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长达六个月。这是一种通常用于特定严重案件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在这6个月里,许双军被转移到鹤壁市,由警方严密控制起来。他的家人无法探视,律师的介入权利被剥夺,他与外界几乎完全隔绝。警方在这段时间里不断对许双军进行审讯,逼迫他招认一些他并不知情或根本无责的罪行。这些莫须有的情节,大多与其公司的经营和社会关系有关。许双军对此坚决拒绝,他不愿诬陷自己或他人。
拒不就范的态度带来了惨痛的代价。在秘密关押期间,许双军遭遇了非法拘禁和虐待。据消息来源透露,他长时间被铐上手铐和脚镣,而且手铐和脚镣还被锁在一起,限制他的行动。这样非人的待遇持续了数月之久,给他的身心造成极大折磨。直到最后一个多月,警方才将手铐和脚镣分开一些。这意味着此前的大部分时间里,许双军都在一种近似于“吊铐连脚”的状态下熬过来的。对办案人员来说,这似乎只是“审讯技巧”的一部分。
更令人瞠目的是,许双军后来在法庭上作证称,警方在抓他的时候根本没有经过合法的立案手续。换言之,他就这样在没有正式立案的情况下被“先抓人后补手续”。法律程序在这里被颠倒了顺序:不是先有证据再抓人,而是先抓了再说。对一个资深企业家、人大代表采取如此非常规甚至非法的手段,足见幕后另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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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达半年的指定居所关押,许双军终于被正式逮捕并移交司法程序。此时,对他的指控已经大幅升级:从最初的“故意伤害罪”变成了一系列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名。一份冗长的起诉书罗列了许双军及其企业关联人员的诸多“罪行”,描绘他为一个盘踞一方、为非作歹的黑社会头目。
2024年初,案件在鹤壁市开始了一审审理。据报道,这起案件被定名为“郭建忠、许双军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审理。除了许双军,另有多人被一同指控为该黑社会团伙的成员。指控的内容五花八门,从经济纠纷上纲上线为敲诈勒索,从民间矛盾拔高成寻衅滋事,还有一些纠集他人斗殴、非法拘禁等罪名。在扫黑除恶运动的高压之下,这些罪名标签让一个民营公司的经营行为被描绘成了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庭审过程中,许双军及辩护律师努力为自己辩护。他坚称自己不是什么“黑社会”,公司经营中的纠纷都在合法范围内处理,从未干预过政府机关,也没有豢养打手或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然而,在当时的氛围下,他的辩解声音显得微弱。公诉机关提供了多名证人的书面证言和一些在押人员的指认材料,却拒绝让关键证人出庭接受质证。辩护方多次申请调取此前审讯过程的录像,以核实有无强迫口供,但法院都没有同意。
据悉,在一审庭审中,许双军才第一次真正了解了自己被抓捕时的一些内幕。他当庭表示:“一审开庭时我才知道,他们抓我,并没经过立案程序。”这句话无疑是在指控侦查机关的程序违法。然而,这样的违法细节并未能阻止案件的推进。法庭更关注的是公诉人描绘的那个黑社会组织的图景,而不是程序上的瑕疵。
2024年6月5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许双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几乎是一个极为严厉的判罚,等同于让他在牢狱中度过余生,其多年辛苦积累的全部资产也被国家充公。从庭审情况看,法官基本采信了公诉方提供的所有不利证据,却对辩方提出的疑点选择性忽视。许双军当庭表示不服,坚称自己无罪,并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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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双军案进入二审阶段后,情形不仅没有朝着纠错的方向发展,反而变得更加扑朔迷离。2024年下半年,案件由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受理。一场本应依法秉公裁决的上诉审,却演变成了一幕幕令人匪夷所思的法庭乱象。
2024年10月底至11月,二审法庭陆续开庭审理。据悉,到11月11日时,庭审已进行了第12天。漫长的审理中,辩护律师们据理力争,频频就程序和证据问题提出异议。比如,他们再次要求调取一审时的讯问录像,以核实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特别是那些来源可疑的证人证言;并要求关键证人出庭,当面对质。然而,合议庭对这些合理合法的申请一概置之不理。法庭只对控方有利的材料予以采纳,对不利的证据线索则拒不展开调查。这种明显的偏颇,引发了辩护律师的强烈不满。
矛盾在11月11日这一天陡然升级。根据现场律师的记录,当天庭审中,审判长任利民法官以“扰乱庭审秩序”为由,突然下令将两名辩护律师杨晓和王兴未强行赶出法庭。事情的起因只是这两位律师在法庭上坚持充分辩护,提出异议让法官不悦。法官的这一决定来得突兀而粗暴,令所有在场人士愕然。被逐出的两位律师当然不服,他们拒绝就此罢休,坚持自己的辩护权利。法庭一时间陷入僵持局面。
庭审被迫中断。当天下午,任利民法官宣布休庭,要求次日再开。可杨晓和王兴未两位律师并未离开,而是留在法庭内等候说法。其他几名同案辩护律师也选择了留守声援。就这样,鹤壁中院的审判庭在深夜仍亮着人影:一边是法官和法警,一边是坚持权利的律师们。
法警后来切断了法庭内的所有电源,美其名曰“断电检修”,试图以漆黑和疲惫驱逐律师。刹那间,庄严的法庭陷入一片黑暗和死寂。面对突如其来的熄灯,律师们没有退却,而是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照明,坚持留在原地。在昏暗的手机微光中,律师们照亮着彼此的面庞,在黑暗的审判大厅内静坐对峙。这一幕仿佛荒诞剧,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现实中。手机的光芒虽弱,却象征着抗争不公的勇气与决心。
据事后描述,这场深夜对峙持续到了次日凌晨。法官和法警一度退出休息,只剩下律师们在空旷的法庭里相伴。他们以坚守的方式抗议审判长非法剥夺辩护权,希望通过消极对抗引起更高司法机关或社会的关注。终于,在熬到半夜一点多时,法院方面作出让步:通知第二天上午不开庭了。律师们这才离开法庭现场。
然而,11月12日、13日短暂的平静之后,11月14日清晨,当二审庭审准备恢复时,更离谱的事情发生了。杨晓和王兴未律师按照此前通知,再次来到鹤壁中院要求出庭辩护(他们的当事人李思军并未解除对他们的委托)。但法院方面依旧不许两人进入法庭。门口的法警以“你们的名字不在辩护律师名单上”为由,拦阻二人。需要说明的是,这其实是法院单方面剥夺辩护资格的结果:在上次休庭后,法院径自决定不再承认两位律师的辩护人身份,也没有依法履行任何法律手续。
杨晓、王兴未二人愤怒不已。在法院门口,他们掏出手机拍摄录像,自述被非法剥夺辩护权的经过,意图留存证据并向有关部门投诉。就在这时,多名法警冲上来加以阻拦。据杨晓律师后来的说法,现场一名法警突然来了个“假摔碰瓷”——他夸张地倒地,大喊自己被律师推倒受伤。这明显是戏码,却成了现场拘捕律师的借口。结果,王兴未律师当场被控制,并以“扰乱公务”的名义押送到派出所调查。一位正当履职的律师,顷刻之间变成了嫌疑人。这种荒唐的场景,再次刷新了人们对司法乱象的认知。
值得玩味的是,就在那几天的庭审中,人们发现在辩护席上出现了一位陌生面孔的律师,此人身兼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等数职。根据《中国律师法》的规定,现任各级人大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不得从事辩护业务的。换言之,这位所谓律师根本不具备出庭为被告人辩护的法律资格。然而,他却大摇大摆地坐在了辩护席。
据了解,他并非许双军等上诉人自行聘请,而更像是某种“指派”。当事人和其他辩护人有理由相信,这是法院方面故意安排的“红顶律师”,目的在于架空真正的辩护人。这种做法,如果属实,无疑是对司法公正的嘲讽:合法律师被拒之门外,不合格的“自己人”律师却被默许上场。
二审庭审阶段留下了太多问号:辩护权为何屡遭践踏?程序为何一再失序?一场本应庄严的法庭审理,演变成法官、法警与律师之间的角力,甚至不惜使用断电、碰瓷这样荒唐手段。这一切都让许双军案蒙上了一层荒诞的色彩。正如有评论者所说,这已经不像是在比拼法律,而更像是在比拼权力的意志。在这种氛围下,真相和正义显得如此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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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庭审的混乱和不公,让身陷囹圄的许双军逐渐走向绝望。他原本寄希望于二审能够还自己清白,但眼前发生的一切无疑让他感到公正无望。然而,更让人心惊的戏码还在后头。
2025年1月15日上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就许双军案开庭。这一次,庭审过程中发生的戏剧性事件震惊了所有在场的人:许双军因为对司法不公深感绝望,当庭吞下数枚铁钉,试图以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以死抗议,现场人员一片慌乱。法官紧急宣布休庭,狱警和法警手忙脚乱地将他抬出法庭,送往医院抢救。围观的家属和律师当场吓呆,有人失声尖叫。这是他对司法绝望的绝命抗争:在他看来,如果法律无法给他公道,那就用自己的生命来控诉这荒谬的一切。
根据事后透露的消息,许双军被火速送往当地医院进行紧急救治。所幸的是,医生及时取出了他吞下的钉子,挽救了他的生命。他没有死。但他的这一举动,无异于在法治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一名年过六旬的企业家,被逼到在法庭上吞钉以求一死,以此抗议司法的不公与屈辱。
许双军本人对于能否活着离开医院,恐怕也没有抱太大希望。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在吞钉之前,他留下了遗言:倘若自己不幸身亡,希望家人将他的骨灰撒在鹤壁市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的大门口,他即使做鬼也要为自己鸣冤。这遗言如同一记重锤,砸向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相关机构。
许双军吞钉自尽未遂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震动。尽管官方媒体保持缄默,但这一消息还是通过自媒体传播开来。很多普通民众第一次听说这个案件,便是因为这起骇人听闻的法庭自杀事件。一时间,“许双军”“吞钉抗议”成为社交媒体上的热议词汇。
然而,在大陆的网络舆论场,这些词汇很快遭到审查屏蔽。相关的帖子和文章被大量删除,讨论被迅速降温。尽管如此,司法黑洞中的绝望呐喊还是传递到了公众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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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许双军案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国内主流媒体几乎集体失声,而民间舆论和境外媒体则努力发声,试图还原真相。从许双军被抓到一审宣判,再到二审乱象和吞钉事件,官方渠道披露的信息极为有限。
在案件早期,只有零星的官方通报提及过一次。例如长垣或鹤壁当地可能在扫黑除恶简报中称“打掉了一个黑社会团伙”,但并未点名细节。大众媒体上,几乎找不到关于许双军案案情详实的报道。在一审宣判20年后,也没有看到新华网、人民网等权威媒体进行公开报道分析。这种低调处理,与案件本身的重大和离奇形成了鲜明反差。与此相对的是,一些自媒体在网上公开为许双军发声,但这些声音多数被迅速删除或封杀。
虽然官方媒体集体沉默,但案件的波澜还是透过一些侧面渠道反映出来。2024年11月中旬,有人在网易新闻的自媒体平台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许双军案”庭审观察:权力与法治的较量》的文章。文章以客观陈述为主,描述了律师深夜点亮手机据理力争的场景,以及法庭上权力如何压制法律的细节。作者隐晦地将律师和法官的冲突称作“权力与法治的博弈”,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一时间,“鹤壁中院深夜断电赶律师”“企业家黑社会案”等词语成为法律圈内热议的话题。一些法律学者在私下场合对这个案件表示震惊,直言“这是近年来罕见的庭审乱象”。
总的来说,许双军案在国内经历了一个从信息真空到局部曝光再到再次封锁的舆论过程。舆论监督的缺位,使得案件的荒诞性更加无可制约地发展。而每当有勇敢的媒体人或网友试图撕开真相的一角,等待他们的往往是删帖、禁言或其他形式的噤声。这种状况本身,就是许双军案荒诞现实的延伸:真相和正义,不但在法庭上被压制,在舆论场上也被层层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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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双军案并非孤立发生的奇闻,而是近年来中国“扫黑除恶”运动大背景下众多争议案件的缩影。自2018年以来,全国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所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这一运动在最初两三年中摧毁了不少真正的黑恶团伙,也清除了某些基层“保护伞”的腐败势力。然而,伴随着运动的深入,一些地方出现了扩大化、滥用化的倾向。
民营企业家群体,因掌握一定资产和人脉,在某些地方被视作潜在的“黑恶势力”重点清查对象。不少原本正常经营的企业主,被突然冠以黑社会头目的罪名拿下,其资产被查封冻结。许双军就是在这样的风潮中倒下的一批人之一。
国家层面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早在2018年,在一次会议上就强调,要纠正一批民营企业产权方面的冤假错案,增强企业家信心。这个表态是针对以往侵害企业产权的案件,要予以平反。
然而,话音未落,新一轮的针对民企的“黑财清底”风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还下发文件,要求检察机关对黑恶案件加大财产执行力度,确保“黑财”及时全部执行到位。所谓“黑财”,往往指认定为黑恶势力所得的财产。这被一些地方理解为“应收尽收”,只要案件扣上涉黑帽子,被告人的财产就要悉数没收。这样的导向,很容易刺激少数人把扫黑变成“割韭菜”——借扫黑之名,行敛财之实。
在许双军案中,他全部身家被没收殆尽。这让人不禁质疑:若真是黑势力,为何之前多年未被发现,其资产却在案发后如数落入官方腰包?这种先剪羊毛再论罪名的逻辑,实在经不起推敲。
另外,法律层面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本有严格的四个特征标准: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许双军案中,辩护人显然质疑这些特征是否真正具备。例如他的公司并非以犯罪为目的成立,成员也不是松绑控制的犯罪团伙;所谓犯罪行为大都源于民事纠纷而非有组织的暴力扩张;对社会的危害更无法与真正的黑社会相提并论。然而,一旦运动式执法展开,具体案情的细微差别往往被忽略,各地追求的是“战果”而非个案公正。河南鹤壁警方在许双军案中表现出的种种手段——从随意抓捕到逼供取证,再到排斥律师、封锁信息——正是当运动大于法治时可能出现的典型症候。
值得对比的是,一些真正在地方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却能够逍遥法外甚至勾连官员逃避惩处。这形成了吊诡的对照:好人蒙冤,坏人逍遥。例如有报道指出,江苏泰兴有个叫吴云的黑社会组织,通过大肆贿赂官员逃脱法律制裁。这些真正的黑恶隐藏在权钱交易网中,反而没被扫黑利剑斩中。而像许双军这样踏实经商的民营企业家,却因为没有“保护伞”反成了最容易被拿下的软柿子。选择性执法与运动式打击相结合,使得本应严肃的扫黑行动出现南辕北辙的荒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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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双军案走到今天,每一幕都充满荒诞色彩:有权有势的商人一夜之间成了“黑老大”,法庭上律师与法官如同演员般上演追逐与对峙,连生命的绝望呐喊也没能换来公平正义的一丝回应。这起案件所呈现的,不仅是个人命运的巨变,更是对中国法治生态的一次拷问。
首先,案件暴露出在强力运动下,司法机关可能丧失独立判断,偏离法律轨道。扫黑除恶本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百姓,但如果为了完成指标、彰显绩效,不惜将正常商事纠纷刑事化,那么正义就会变成另一种不公。许双军案中,他的公司经营行为如何就变成了违法犯罪?这一切在正常法治环境下本应经受严格审查。然而,当运动压倒法治,疑点可以不必深究,复杂可以简单化处理——直接套用“黑社会”的模板即可。法律被简化为标签,公民被简化为可以任意填入罪名的对象。
案件中各环节的程序违规和权利侵犯令人触目惊心,也凸显了权力缺乏有效制约时的傲慢。警方对许双军的秘密关押和酷刑逼供,是对法律程序的公然蔑视,也是在挑战基本人权底线。法院在二审中对辩护律师百般阻挠,更是对司法公正原则的践踏。
法庭本应是讲理的地方,却演变为强权压制声音的舞台:不让你说话,就赶你出去;你不出去,就关灯断电;你录视频曝光,就构陷你袭警。这样的情节,如果不是亲历者记录和多方报道,很难想象会发生。然而,它真实地发生了。这种无法无天的背后,其实是某些司法人员滥用了手中的权力。他们深知,在这种敏感案件中,高一级的监督往往缺席或默许,他们几乎不用为自己的任性行为承担责任。缺乏制衡的权力,酝酿出了荒唐的闹剧。
许双军在走投无路时的极端选择,彰显了一种社会心理的危险信号。许双军吞钉的举动,是哀兵的抗争,也是对公众良知的撞击。它让人想起历史上一些冤屈者的悲壮选择:宋朝的伍子胥掘墓鞭尸,明朝的杨继宗拦轿喊冤,或近代的司法不公导致的跳楼自杀事件。不管时代如何变化,当制度无法提供救济,人就可能退回到原始的对抗手段。有学者评论说:“当法律不被信任,玉石俱焚就成了一种无奈的选项。”许双军的行为正是这种社会绝望情绪的体现。它发出了一个警讯:如果司法不改革,公信力不提升,这样的人间悲剧还可能重演。
许双军案透出的还有民营企业家的普遍焦虑和社会治理模式的反思。近年来,民营经济人士频频卷入刑案,从金融领域的企业家到实业领域的老板,无不战战兢兢。有人感叹,“今天的民企不知明天会不会变罪犯”。许双军的遭遇让这种担忧变得具体而真实:原本扎根家乡、实业报国,到头来却锒铛入狱、倾家荡产。这种巨大的反差,让企业家群体寒意顿生。
社会需要反思: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对待那些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当他们有过错时,是否应用合法、公正的手段处理,而不是扣上帽子大砍大杀?而当他们无辜时,又如何防止权力者的贪欲和偏见将他们打倒?这些问题,都需要从许双军案这样的悲剧中汲取教训。
在经历吞钉事件后,社会各界都在关注河南司法当局将如何收场:是秉公纠正,还是维持原判?无论结局如何,这起案件已足够发人深省。它让人看到了法治进程中的暗礁与陷阱,看到了权力、金钱、法律交织下人性的考验。有人说,荒诞本身即是最大的讽刺。许双军案就是以一连串铁的事实,展示了某些现实之荒诞:法律条文写得再漂亮,若落实中变形走样,最终只会令受害者以生命和自由买单。
许双军至今仍在狱中等待命运的宣判。他的家人、他的律师团队也在持续奔走呼号,希望伸张正义。这起案件从背景、过程到反响,已经构成一幅完整的荒诞现实图景。一位评论者如是总结:“在许双军案中,我们看到的是权力的胜利,法律的失败。但这胜利是短暂的,因为它建立在对公平正义的透支上。”
也许多年后回望此案,人们会把它当作反面教材,加以反思。但在当下,许双军和他的亲友们还身处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