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安小槌说法
养老纠纷
“百善孝为先”
赡养父母
既是道德准则
更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现实中遇到赡养纠纷,该怎么办呢?近日,安岳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八旬老人赡养纠纷。
案情介绍
史老太育有四个子女,老伴早已离世,目前无收入来源。因家庭矛盾,四个子女均拒绝赡养史老太,在她生病住院时也无人照料,医疗费用更是无人承担。
史老太曾尝试修复亲情,无论是家族内部调解还是村委介入,均未能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她选择向法院起诉。
法庭调解
承办法官认为,家事纠纷的复杂性在于背后的情感纠葛,法庭对抗可能让亲情更加疏远。为真正解决史老太的赡养问题,让她安度晚年,法官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
调解初期,一家人争吵不断,矛盾激烈。调解团队认真倾听各方诉求,采用 “背对背” 调解法,分别与当事人谈心、耐心疏导。从道德和亲情出发,劝解子女理解父母养育之恩,强调赡养义务;同时引导大家相互体谅,共同协商。
经过多次沟通,子女们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考虑到二女儿身患重病、经济困难,史老太和其余三个子女达成一致,均不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签订协议:其余三名子女每月共支付史老太1000元赡养费,后续医疗费用报销后,由三人凭票据平均承担。
至此,这场赡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亲情的裂痕也得以修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
赡养义务涵盖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多个方面。法律之所以明确赡养义务,就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安享晚年。
法官提醒: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作为子女,要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让父母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也要以身作则,给予关爱和引导。家庭成员之间应多沟通、多体谅,及时化解矛盾,守护家庭的温暖与和睦。
供稿:李 卓
编辑:张异同
审核:杨 柳
签发:杨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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