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西频道

人民网南昌2月11日电 (记者罗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涉民生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力保护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人身财产安全,聚焦新业态领域和新就业群体,积极维护劳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对于统一裁判规则,传播价值理念、促进社会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1.赵某与龚某保、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受害人为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实际从事劳动获取收入的残疾人,可依法主张误工费

2.刘某娥诉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实际工作的老年人,对其主张的合理误工损失应予支持

3.李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善用人身安全保护令 维护被家暴妇女合法权益

4.王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未成年子女遭家暴,人身保护令来护航

5.胡某云诉董某服务合同案——预付式消费店铺注销后,店主应返还未消费金额

6.江西某科技公司与汪某海劳动争议案——用人单位以未履行审批手续拒付加班工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陈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外卖员的劳动关系应以用工事实来认定

8.曾某梅诉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唯一合法继承人无法开具公证材料,法院可依据事实支持其提取存款

9.张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倒卖骗保药品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0.江西某农业公司、钱某平诉刘某娥、陈某修等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合同纠纷案——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1.毛某花等人诉李某杰、某科技公司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承担

12.定南县自然资源局与某房地产公司土地出让金纠纷执行案——府院联动解民忧,“腾笼换鸟”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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