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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消委会关注到有媒体报道一些景区入口与主景点距离过远,导致游客不得不乘坐摆渡车前往,甚至有景区门票与摆渡车费用进行捆绑销售的现象。福建省消委会认为,这些做法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背离了旅游业服务大众、提升游客体验的初衷,更是影响了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福建省消委会指出,景区摆渡车服务应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核心。
一、景区摆渡车服务应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在选择旅游目的地和游览方式时,享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景区不应通过人为拉长景点与景区入口的距离,变相制造乘车需求,有的甚至与门票等进行捆绑销售,这些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背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景区应提供多样化的游览方式,包括步行、自行车租赁、摆渡车等,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二、景区摆渡车收费应合理透明
对于确实需要乘坐摆渡车的游客,景区应提供合理透明的收费服务。收费标准应事先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景区不得通过摆渡车服务谋取过高利润,损害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同时,景区应加强对摆渡车服务的监管,确保车辆安全、舒适,避免排队等车时间长、超载等问题,以提升游客的游览体验。
三、加强景区监管 严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建议相关部门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景区,应依法予以严查严惩,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健康的旅游消费环境。
四、景区应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创新体验
福建省消委会认为,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体验为核心竞争力。通过优化游览路线、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游览。
福建省消委会表示:
景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举措对其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一个真正致力于消费者福祉的景区,通过提供卓越的旅游服务,能够赢得广大游客的信赖与高度赞誉,这不仅能够显著提升景区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更是其赢得市场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反之,如果景区忽视消费者权益,存在诸如乱收费、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将严重削弱其市场信誉和游客吸引力,进而阻碍景区的健康发展。因此,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更是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等多方面的措施,旅游市场必将朝着更加健康、有序、公平的方向发展,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旅游体验,同时也为旅游业的持续繁荣注入强劲动力。
来源: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编辑:谢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