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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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喝了一点点”
“有小孩,挤一挤,还能坐得下”
"都是熟人,还刚好顺路”.......
春运期间,尤其春节、元宵节
各种聚餐聚会增多
部分驾驶人侥幸心理作祟
酒驾醉驾、超员、超载肇事风险更加突出!
再次酒驾还超员!
如此违法“驶”不得!
2025年2月7日,峨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陈瑜带队,在沙坪镇大坪路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工作。15时07分许,沙玛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LX***9的小型普通客车经过检查点接受检查。
民警发现沙玛某某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味,且车内人头攒动。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沙玛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经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
经进一步核查,沙玛某某于2020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沙玛某某此次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含)未达到100%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沙玛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乘客安全转乘,消除了安全隐患。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也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