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奉贤检察
三年前,陈某等11人从不同省份来沪务工,通过劳务中介找到了一份在工地维护墙面的工作。然而,他们按时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却迟迟没有拿到工资。
陈某等人尝试找隶属的分包公司的法人代表赵某以及劳务中介、包工头等,却始终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
2024年1月,在镇政府的协调下,赵某向陈某等工人出具《工人工资付款承诺书》,却一直未依约支付工资。万般无奈,2024年3月,陈某等11人向奉贤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因始终无法联系到分包公司法人代表赵某,奉贤区司法局向奉贤区检察院移送了支持起诉线索。
奉贤区检察院经研判认为,陈某等人诉讼能力较弱,缺乏法律知识,提起诉讼确有困难,决定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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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奉贤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总工会、区人社局会签《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服务站”协作机制》,成立上海首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服务站”,明确了欠薪线索移交流程,各部门接到的欠薪线索均通过服务站进行研判。在收到线索5日内,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区人社局依职权调查取证,区检察院协助收集证据,符合条件的由区总工会等提供法律援助、非诉解纷组织达成调解协议、民事支持起诉等,力求快速有效地解决欠薪矛盾。
奉贤区检察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成功找到了赵某,并与区总工会联系,委派公益律师作为11名务工者的诉讼代理人。同时,询问了陈某等人当初找工作的劳务中介,核实了陈某等人所在工地的施工管理情况及劳务费发放情况。
陈某等人得知案件进展顺利,觉得期盼已久的工资总算可以拿到手了。然而,承办检察官刘佳却还高兴不起来:“该案办理到这个阶段,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但是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要防止出现执行难的情况。现实中,尽管劳动者依法维权取得胜诉,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依然面临较大困难,导致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充分实现,容易出现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凡是涉及到经济纠纷的案子,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被告提前将名下财产隐匿、转移或销毁。相关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然而,务工人员普遍经济能力不高,常常因无力担负担保金或担保财产而放弃保全,极有可能导致即使胜诉也会因执行不能从而失去相关债权利益。
针对上述情形,奉贤区检察院升级“五方协作机制2.0版”,协同区法院、总工会、人社局探索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实施“无担保”诉前保全机制,解决农民工工资“执行难”问题。
本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赵某曾承诺出售自有房屋来支付务工人员工资,但后期迟迟未付。为防止出现“执行难”,奉贤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总工会协商研判,考虑到该案为务工人员集体追索工资案件,具有“无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减轻务工人员负担,三方决定分工协作,确保“无担保”诉前保全工作顺利实施。
2024年5月,区法院作出“无担保”诉前保全裁定,并查封赵某名下房产。2024年7月,奉贤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2024年9月,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支持了陈某等11人的诉讼请求。同时,奉贤区检察院主动跟进监督后续劳务费的发放情况,2024年12月,该案涉及的10余万元劳务费全部执行到位。
在办理务工人员追索工资案件中,奉贤区检察院在查明事实、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前提下,有效推动务工人员在不提供担保的情况下顺利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依法保障胜诉务工人员及时实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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