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检察官,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帮忙,我们这被拖欠的血汗钱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回来。”2月5日,农民工黄某某握着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检察官周燕的手一个劲儿地道谢,并送上锦旗。


农民工代表向蒸湘区检察院赠送锦旗。

2020年10月,某建设公司承接了衡阳某集团某地产项目部分劳务,并将一些工程分包给某置业公司。黄某某、周某某等36人为该置业公司聘请的农民工,从事外墙、砌筑、泥工相关工作,2022年11月完工。大伙本来以为可以满心欢喜地结算工资,没想到置业公司一拖再拖,以各种理由搪塞,黄某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

在一次次的无功而返后,2023年10月,黄某某等人前往区劳动监察大队提出诉求。因无法协调矛盾,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区劳动监察大队协同法律援助中心,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其维权。

根据与相关单位制定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关系协作机制的规定》,蒸湘区检察院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迅速受理了黄某某的申请,及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衔接,为黄某某等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解决农民工的诉讼难题。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24年3月,蒸湘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农民工代表、用工单位等一起参与听证,彻底化解“薪结”与心结。

检察官认为,黄某某等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经济条件十分困难,完全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4月,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依法支持36名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10月底,区法院最终判决置业公司依法向黄某某等36人支付其拖欠的所有工资。

为尽快帮助大伙拿到工资,过个安心年,2025年1月24日,周燕和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前往银行就该案进行执行时发现,由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需要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批准才能进行资金拨付。

“在督促被执行人填写好资金申请表后,我们马上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沟通,说明案件情况,希望年前得到审核批准,争取工资能够在节前发放给大伙。”随着资金拨付业务顺利办结,周燕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下了。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王文勋)

一审: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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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周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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