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法庭大作用 “点燃”治理新动能
“千言万语涌上心头,我只能说一句发自肺腑的话,感谢人民的好法官,为我们做主、给我们撑腰……”近日,讨要了几年的20万元货款如期打进了他的账户后,怀着激动的心情,曾怀山拨通了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人民法庭庭长朱丽萨的电话,“我们全家终于能过个好年了。”
作为司法审判的“神经末梢”和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人民法庭通过创新机制、下沉服务、强化联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田埂上、家门口、园区里、矿区中和景区内,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历久弥新。2024年,大丰人民法庭受理各类案件335件,其中诉前调解239件,诉讼案件79件,调撤成功率达92%。
1月25日,在呼图壁县雀儿沟乡,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人民法庭庭长朱丽萨(左二)将巡回法庭开到了牧民家中,顺利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摄
凝聚“联”的力量
多方合力 化解难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如何答好基层社会治理时代考卷,大丰人民法庭立足预防和调解,坚决守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我这个事情实在不知道该咋办了……”1月20日,恰逢呼图壁县大丰镇赶集日,朱丽萨带领团队在农贸市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位满面愁容的中年男子从人群中挤到前排,焦急地向法官求助。
经了解,2024年10月,男子蒋某在赶马转场途中经过呼图壁县某公司水库,他的10匹马在水库边饮水,不料竟有6匹马不慎掉入水库溺亡。事发后,蒋某认为该公司对此事负有责任,应当予以赔偿。但该公司坚称此事与己无关,拒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您这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留下联系方式,等我消息。”了解原委后,朱丽萨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她迅速启动“人大代表之家+”调解模式,协调大丰镇领导、镇人大主席、镇司法所负责人和涉案公司负责人等共同参会协商解决此事。
起初,该公司负责人秦某想不通,态度坚决地表示:“马是自己掉进去的,跟我们有啥关系?”他不愿接受调解。法庭团队通过法官讲法、调解员讲理等方式做工作,秦某终于认识到问题所在,感慨道:“确实是我们考虑不周,水库既没做好防护措施,也没设立警示标识,看来还是得多学法才行。”最终,秦某和蒋某达成和解协议,4万多元的损失各承担一半。蒋某对这个调解结果很满意。
把调解力量“请进来”,让小法庭聚合“大能量”。
大丰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地方基层治理工作大局,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构建纠纷解决互动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基层组织负责人等参与,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2023年6月至今,大丰人民法庭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仅通过“人大代表之家+”调解模式,就化解各类纠纷97件,描绘出一条新的“枫”景线。
创新“调”的机制
小事不小 巧解有招
“从邻里关系到家庭矛盾,从农田土地到房屋宅基地,发生在群众身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如果久拖不调、久调不成,容易‘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朱丽萨说,纠纷调解贵在“及时”和“就地”,基层人民法官就是要把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
每到冬天,农牧民之间牲畜买卖交易增多。为从源头上化解和规避法律风险,朱丽萨一有空就会走村入户,踏雪普法。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摄
标的不大,却也暖心。这是一件诉讼标的额仅为810元的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11月,李某与张某在履行农机作业服务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了矛盾,致使作业中途停工。寒冬将至,面对罢工的李某,张某无奈之下只能另外雇人完成剩余工作。可李某觉得自己不能白干活,多次上门索要前期负责的20余亩土地共计810元机耕费。
案件调解过程中,双方矛盾激烈,一度陷入僵局。朱丽萨敏锐察觉到问题的关键:“说白了,他要的不是钱,是心里的那口气。”为了打破僵局,朱丽萨先后3次邀请村干部、乡贤代表等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当面“训斥”道:“两个大男人,这么点事情闹得全村人都知道,好意思不?”村干部也在一旁协调,乡贤代表也不断说好话。在众人劝说下,李某有些脸红了,张某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最终,李某自愿放弃310元机耕费,张某也当场给付500元,这起纷争画上圆满的句号。
以“调”为先解决矛盾纠纷,以“和”为贵传递司法温情。
“做我们这一行,心里要时刻装着老百姓,多替他们着想,把事办到老百姓心坎儿上。”这是朱丽萨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近年来,大丰人民法庭在家事纠纷和邻里纠纷中,以“多调精判”为原则,更注重柔性化解纠纷,通过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共同制定《庭所共建实施办法》,打造“五丰调解室”“朱丽萨法官工作室”,努力为辖区群众解决各类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逐步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多元共治”的解纷新格局,让辖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搭建“智”的平台
网上办案 便民惠企
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大丰人民法庭将智慧法院建设结合“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机制,应用到基层实际工作中。
“别的不说,单是机票、住宿费至少帮我们节省了8000多元……”近日,大丰人民法庭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线上”视频调解方式,将调解方案线上推送至原被告双方,迅速化解一起企业间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相隔数百公里的企业无需长途奔波,减轻了企业的诉讼负担。
调判结合,妥善化解园区建筑公司货款纠纷,确保企业健康运营;开通绿色通道,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化解涉农业生产类纠纷,确保不误农时;推进诉前保全应用于土地流转、劳务纠纷案件,避免判决文书成为一纸白条……近年来,大丰人民法庭的法官们下田间、走园区、下矿井、进牧区、跑景区,为大丰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司法保障。
无论寒暑,深入田间地头走访、实地勘查、了解乡情早已成为大丰人民法庭法官们生活中的家常便饭。图为法官们正在前往牧民家中。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杨舒涵摄
从“坐堂问案”到“上门巡诊”,大丰人民法庭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充分运用新疆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不断扩大司法服务半径,通过线上调解、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司法举措便民惠企,让矛盾纠纷化解于“家门口”。
在信息化技术的支持下,大丰人民法庭成功突破立案、送达、当事人到庭难的工作阻点,积极应用网上立案及开庭传票、法律文书的电子送达方式,使流动人口和当事人因故无法到庭的案件得到及时审理。2021年至今,该法庭通过信息化平台,当庭化解纠纷500多件,有效满足了当事人的司法需求。
“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霞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人民法庭建设提质增效。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通过案件审理、多元解纷以及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式,为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写下生动注脚,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感受到司法服务的力度与温度。新的一年,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步履不停,将持续擦亮平安底色,守护万家安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司法力量。(杨舒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