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S猝然离世,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问题如何解决?》和《大S去世,高净值人群的财产继承问题如何处理?》两篇内容后,今天听到两个关于大S遗产继承的“说法”,一起来和大家看一下。

Q=道听途说;A=律师意见

Q:如果两个孩子是中国大陆籍,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他们继承金额上限为200万元新台币。

A:结论先行——是的。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67条第1项规定,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的遗产,由大陆地区人民依法继承的,其所得财产总额,每人不得超过200万新台币;超过部分,归属台湾地区同为继承的人;台湾地区无同为继承的人,归属台湾地区后顺序的继承人;台湾地区无继承人的,归属“国库”。

也就是说,如果小玥儿和小箖箖(大S与汪小菲的子女)保持中国台湾籍,则二人可继承的财产不设上限;但如汪小菲先生能够获得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并最终决定将二人的户籍迁入中国大陆,为保障两个孩子的继承权,也应先行继承,待全部继承手续完成后再行考虑户籍的问题。

Q:若具俊晔与大S已登记结婚,则按照台湾“继承法”进行遗产分配。大S的婚前财产将由两个孩子各分一半,具俊晔则可以获得大S婚后财产的一半,剩余部分三人平分。

A:这个观点混淆了婚姻共同财产制度和继承制度,将婚姻共同财产与继承放到了一起说。因此这个问题解释起来会更复杂些,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只有在讨论法定财产制时才会讨论婚前婚后财产,而继承与离婚财产分配在民法中是不同的规范事项,因此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夫或妻只要另一半死亡,都可以成为法律上规定的继承人并继承遗产。

其次目前媒体报道有两种说法,其一是具俊晔与大S仅在韩国办理了婚姻登记,其二是两人于2022年2月8日在韩国登记结婚、同年3月28日在台湾补办登记。此时分情况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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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即假设二人仅在韩国办理登记,那么依据台湾地区相关法律规定,具俊晔仍不能算作大S的配偶。考虑到二人“有以发生夫妻身份关系之意思,且对外以夫妻形式经营婚姻共同生活之结合关系”,基本符合台湾地区最高法院2015年度台上字第1398号民事判决中认定的“事实上夫妻”关系。对于事实上夫妻而言,继承权的规定也同样严格,依民法第1138条的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亲属仅有“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因此,未经法律承认“配偶关系”的事实上夫妻,相互间并没有继承权。而法院若碰到事实上夫妻主张继承时,多半是用“酌给遗产”的方式进行处理,例如“台湾台北地方法院2013年度家声抗字第114号民事裁定”指出:“抗告人与被继承人……居住交往约15年,且为被继承人生前继续扶养之人,则抗告人请求本院酌给被继承人的遗产,于法无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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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二人在韩国登记并在台湾地区依法完成了补登记,则具俊晔为大S配偶,依法享有台湾地区“民法”所赋予的继承权。此时,根据二人在婚姻中所适用的夫妻财产制不同,又可分为两类情形:

  • 情形一:二人未作约定,即适用“法定财产制”,那么依据台湾地区民法第1017条规定,二人的夫妻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其中,婚前财产部分作为大S的遗产直接进入继承程序。而婚后财产部分,又依据台湾地区“民法”第1030条之1规定和“最高法院2015年度台上字第773号民事判决”,财产较多的一方先过世,财产较少的配偶可以向财产较多一方的其他继承人主张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即生存配偶主张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即就二人婚后财产扣除婚姻中所负债务后拿到差额一半财产。之后,配偶作为当然继承人,再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简单地说,大S去世后,具俊晔作为配偶同时具有“配偶”及“继承人”两种身份——身为“配偶”,具俊晔可以在分配遗产前,先行使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而后再以“继承人”的身份,与其他共同继承人(如子女)一起分配遗产。

  • 情形二:二人依据台湾地区“民法”第1044条约定适用“分别财产制”或依据第1031条适用“共同财产制”时,则依据二人约定处理财产,而不能当然适用“剩余财产请求权”。

大S的突然离世,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生命的无常面前,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生命的终点无人能预知,如何在生前妥善处理财产、安排好身后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和亲友的关爱。

我们需要认识到,财产安排不仅仅是财富的分配,更是对家人未来生活的保障。无论是房产、存款、投资,还是其他资产,清晰的遗嘱和财产规划可以避免家人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和困境。尤其是在没有明确遗嘱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分配方式可能与逝者的意愿不符,甚至可能引发家庭矛盾。同时,财产安排还应考虑到税务、债务等问题。合理的财产规划可以帮助家人减少税务负担,避免因债务问题而陷入财务困境。通过设立信托、保险等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财产,确保家人未来的生活无忧。此外,除了物质财产的安排,情感和精神的传承同样重要。许多人在生前并未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导致家人在处理身后事时感到迷茫和痛苦。因此,提前与家人沟通,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想法,也是一种对家人的关怀和尊重。

大S的离世让我们再次意识到生命的脆弱与无常。我们无法预知明天,但我们可以为今天做好准备。无论是财产安排,还是情感沟通,都是对生命的一种敬畏,也是对家人的一份责任。愿逝者安息,生者珍惜当下,做好每一份准备,活出无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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