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412号(教育事业类444号)提案答复的函》,回复了“关于推进本科专业内分类评估、助力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提案”。

其中提到,下一步,教育部将充分调研职业本科层次人才需求,研制发布专业教学标准,将企业的高层次用人需求、相关技术融入到人才培养规格、典型工作任务、课程体系中,指导职业学校基于标准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构建更加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关于分类设置专业评估标准、分类推进专业评估的建议

专业评估已成为“五位一体”本科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评估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质量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教育部将系统推进周期性、全覆盖、分类实施的专业评估体系建设,特别是在既考虑高等教育专业办学的通用性,又尊重各门类专业办学特点的要求下,按照学科门类研制监测指标,加快构建涵盖各专业领域、人才培养全过程的专业监测评价体系,实现对本科专业监测预警、质量画像的全覆盖,促进高教战线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主动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加大新增人力资源供给。

二、关于推进专业标准、学位标准研究的建议

教育部持续推进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拓宽专业发展路径,推动相关高校合理定位、规范办学、特色发展、追求卓越,建立完善基于产出的专业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022年,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覆盖247个职业本科专业,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法新要求,全面展现职业教育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素与环境,填补了职业本科专业简介的空白。《职业教育专业简介》立足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体现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的人才培养的定位区别与关联,更新职业面向、拓展能力要求、更新课程体系,增列实习场景、接续专业、职业类证书等,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专业适配产业升级的响应速度,为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基本遵循。

下一步,教育部将充分调研职业本科层次人才需求,研制发布专业教学标准,将企业的高层次用人需求、相关技术融入到人才培养规格、典型工作任务、课程体系中,指导职业学校基于标准规范制订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构建更加个性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三、关于试点建设学分转换中心的建议

2016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管理制度,实现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促进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畅通高等教育的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转换通道,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方便学习者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学习同类课程获得的学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得到认定、转换和积累。

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跟进、积极推动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为每位学生找到生涯发展最佳位置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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