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起,养老、医保、工资迎来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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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延退、养老、假期等新规正式施行
一、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开始施行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
二、职工养老保险增加病残津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政策全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0669
《通知》中明确: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办法》实施前,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病退、退职待遇,《办法》实施后原则上继续领取相关待遇。同时,各地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以及相关病退和退职政策停止执行。
三、国家发改委: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2025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指引》中明确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政策全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34331
《指引》中明确:
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同时要求,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长期以来,户籍限制是劳动者在就业地参保的一大难题。许多在异地就业的人员,由于户籍问题无法在就业地顺利参保,不得不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不仅耗时费力,还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就业和生活。
而此次取消参保户籍限制,意味着无论劳动者来自何地,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可在任何就业地直接参加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02
医保政策新优化
一、2025年,全国医保个人账户逐步实现跨省共济
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
目前,已有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统筹区)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为满足大家使用需求,国家积极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此次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启动,意味着共济打破了省域的限制,将更加方便大家的使用。
注意不同省份医保共济范围限制不同。
2024年8月,国办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到“近亲属”。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也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
二、医保个人账户计入规则变更
据目前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后台的显示,医保个人账户计入规则已进行变更。
变更规则: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统一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算,不再按年龄段区分划入。
03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部分地区近期也更新了最低工资标准,内容如下:一、内蒙古《内蒙古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后的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70元、二类地区2200元、三类地区2140元;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4元、二类地区21.7元、三类地区21.1元。· 一类地区包括和林格尔县等18个市县区,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2个旗;二类地区包括托克托县等16个市县区、土默特左旗等14个旗;三类地区包括牙克石市等15个市县区、鄂伦春自治旗等26个旗。· 调整后的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新疆
根据《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伊宁市、石河子市等27个县(市、区)调整为1890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0元执行);
吐鲁番市高昌区、昆玉市等69个县(市、区)调整为1750元。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20.7元、18.9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元执行)、17.5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除此之外,有些省份也陆续发布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各地医保局网站、人社部网站、中国医保、“粤医保”小程序、51社保,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在留言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