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1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从严惩处恶意欠薪犯罪,依法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892件3473人,同比上升4.3%、5.4%;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批准逮捕612件617人,同比上升17.2%、16.9%;依法提起公诉1495件1866人,同比上升4.4%、7.3%。
2024年,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共享,推动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03件110人。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督促欠薪企业和个人支付报酬,检察环节追讨欠薪共计人民币2.44亿余元。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对具有真诚认罪悔罪、足额支付欠薪获得谅解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作出不起诉决定1326件1639人。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虽然案件体量不大,但属于典型的小罪名、大民生,案件办理有以下特点:
被害人人数众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大量劳动者,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劳动报酬,该犯罪侵犯的是劳动者最核心的权益,可能导致劳动者及其家庭基本生活受到直接、严重影响,尤其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时,容易引发过激维权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欠薪领域集中,数额较大。从近年办理的案件来看,建设工程领域欠薪行为高发多发,是农民工欠薪的重灾区。实践中,该领域长期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使用不规范等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解决。此外,欠薪讨薪的行业不仅集中在传统工程建设领域,在电商平台、物流行业也时有发生。
嫌疑人隐匿转移财产较多,维权、取证难度大。犯罪嫌疑人常常采取逃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常见的有逃跑、藏匿,销毁或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等与劳动报酬有关的材料,且在政府有关部门介入后仍不支付。实践中相关部门如何查实、评估用人单位的支付能力存在难点,许多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部门调查,有的涉案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与劳动者签订“阴阳合同”,有的编造虚假地址,对相关部门准确认定是否存在“雇佣关系”、认定欠薪数额和支付能力、送达责令支付文书等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