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示范引领广大法院干警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文件,表彰40个“全国模范法院”、60名“全国模范法官”。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董瑶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

金凤区人民法院2019年至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万余件,结案率达97.90%。其中,2023年该院法官人均收案588件、结案539件,成为宁夏收结案数量最多,法官人均收、结案数量最多,诉前化解纠纷数量最多的基层人民法院。金凤区人民法院持续升级“一站式”多元解纷“金凤模式”,主导搭建“村组—村委会—镇司法所—镇政府”“小区—社区—街道”的梯度调解链,深度参与基层治理。2019年至2023年,该院共诉前分流纠纷58606件,调解成功率达53.50%,年均为民事审判法官减负154件,共为人民群众减少诉讼费用870余万元,诉前解纷数量连续5年稳居宁夏法院系统之首。同时,该院持续打造“智慧诉讼”新模式,开展远程视频庭审4079案次、在线音视频调解21924件次,引入“智辅通”司法拍卖监管平台,实现拍卖进度可监控、拍卖流程可追溯;引入“易判智慧执行办案系统”,实现网络查控、文书制发自动化、批量化。

董瑶为一级法官,2019年至2023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01件,无发回重审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5.09%。由她办理的全国首起跨省联合磋商美利林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某环境研究所诉某新能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22年,董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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