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关系着公立医疗机构和医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市委原秘书长朱红发现,当前上海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存在价格不合理、长期未调整,价格标准难以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导致过度医疗和患者外流等问题。今年上海两会上,她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尽快调整不合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深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朱红建议全面梳理调整本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她建议市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全市各层级医疗机构范围内开展排摸,梳理明显不合理、长期未调整、调价呼声高的项目,尽快予以调整,针对普通、高危人群等不同情况分类确定价格标准。加快落实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关于“各地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等要求,制定适应上海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价格构成清晰合理的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立项指南,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
同时,加快建立本市医疗服务价格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建议市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加快研究建立本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明确主体责任、触发条件、规则程序、监督评估等各项要求和保障措施,畅通各级医院和医生等专业群体的参与路径和反馈渠道。充分发挥区级医疗卫生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定期收集区域内医疗机构、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建议。
此外,积极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在河北唐山、江苏苏州等5个城市和浙江等3个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试点方案》明确,未纳入试点的省份也可因地制宜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上海应积极争取列入下一批试点城市,更要提前布局,研究制定《上海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栏目主编:祝越 文字编辑:张晓鸣
来源:作者:文汇报 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