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翟国明/文图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如何在安阳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日益迫切的健康需求?近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就以上问题专访了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金文。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这对安阳的卫生健康事业意味着什么?安阳市卫生健康委在法治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张金文:这一战略无疑为安阳的卫生健康事业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法治建设方面,我们从多个维度着力推进。在学法层面,委党组高度重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研读各类卫生健康法规,提升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确保在工作决策和执行中能够精准把握法律依据。在普法方面,我们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走进社区、深入广场,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义诊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执法上,我们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把控办案质量,确保每一个执法行为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从而有效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在立法环节,我们紧密结合安阳本地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和方案,并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条例的草拟制定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

记者:在深化医改过程中,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来推动改革举措落地?

张金文:法治为医改提供了稳定且有效的制度体系框架。例如,在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中,严格依据国家关于分级诊疗、医疗资源整合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定位和职责,通过合理规划布局,成功建成并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了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和共享。在医共体建设质效提升方面,各县(市、区)遵循统一的制度框架和规范要求,依法推进医共体内行政、人员、财务、业务、药械、信息等统一管理,促进医疗资源在县域内的高效流动和合理分配,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基础,我们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和考核指标,依法依规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医疗技术提升等方面不断完善,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此外,在实施名医名院伴飞计划过程中,我们与国内顶尖医院开展合作,严格按照合作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资源,全面提升安阳本地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通过这些举措,安阳的医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并呈下降趋势,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显著提升。

记者:在惠民便民方面,有哪些以法治为依托的具体措施?

张金文:我们始终坚持以法治为依托,推出了一系列惠民便民措施。在创新医防融合机制方面,依法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推动医疗机构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开展疾病早期筛查、干预和健康管理服务,有效降低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在规范医疗设备采购方面,我们会同财政、审计等多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依法推进医疗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招标、集中议价等方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医疗机构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购置到优质的医疗设备,间接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对于药品阳光集采工作,我们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对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结余留用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有效降低药品费用,让患者能够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方面,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成了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通过明确互认范围、规范互认流程、加强质量控制等措施,实现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的便捷互认,避免患者的重复检查,节省医疗费用和时间成本。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联合公安、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对新生儿出生后的落户、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申领等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通过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了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让群众零跑动即可完成相关事项办理,切实提升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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