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同流合污是最有效的拉帮结派的手段,没有之一。
——坤鹏论
第十一卷第十二章(3)
原文:
(二)变化的变化与生成的生成倘是确有的,这过程将进至无限。
解释:
(二)此外,如果有变化的变化,生成的生成,那么这过程就要无穷后退了。
原文:
后一生成倘出于前一生成,
则前一生成又必更有前一生成。
解释:
因为如果后一个生成出于前一个生成,
那么,前一个生成又必然还要有再前一个生成。
原文:
假如简单的现生成物若先已是一度生成,
则那些生成物又应先已一度是某些生成物;
那么这些简单生成物尚未存在,那些曾已生成物业经先已存在。
解释:
假设现存简单的生成物之前已经是一度生成,
那么那些生成物又应该是之前就有某些生成之物;
那么如果这简单生成物还没有存在,那些曾经已然生成之物已经存在。
原文:
而那个业已生成物,在那时候则尚未成为生成物。
解释:
而那已经存在之物,在那个时候则还没有生成。
原文:
但因为在一切无限系列中找不到第一项,
在这样的生成系列中也不会有第一项,
那么后续各项也不能跟着存在。
解释:
但因为在所有的无限序列中都找不到开头,
在这样的生成系列中也没有开头,
那么后续的也不能随之存在。
原文:
于是生成或运动或变化也都不能有。
解释:
那么生成或是运动或是变化都不能有。
原文:
(三)凡能运动的也是能作相对的运动与静止的,凡生成者亦消失。
解释:
(三)只要运动中的也可以作相对的运动与静止,凡生成者也可以消失。
原文:
故生成者当于一经生成的生成之顷即便消失,
因为这不能在生成之中消失,亦不能在以后消失;
那么,凡是正在消失的事物,必须是此刻正在生成的事物。
解释:
因此,生成者在那生成的一刻也随即消失,
因为它不能在生成的过程中消失,也不能在生成以后消失;
那么,凡是正在消失的事物,必须也是此时正在生成的事物。
这一部分论证的是“生成的生成”是荒谬的,
从而论证“变化的变化”也是没有的。
后世学者罗斯对此的解释是:
假如生成物为生成的“生成物”,那原生成应消失其生存。
何时消失?
这不在正当生成的生成之时,因为这在生成之中,尚未生成;所以这不能消失。
也不能在这已生成之后消失,因为这时只有“已生成”便无“现生成”,所以它不能有“现消失”。
所以“现消失”只能见于“现生成”之顷刻间。
这是荒谬的。
原文:
(四)生成与变化必须具有一物质为之底层。
解释:
(四)生成和变化必须有一种质料作为其底层。
原文:
于是这底层物质将是什么,
人在改换中,是身体抑灵魂在进行这改换,
是什么成为运动或变化?
这动变的终局又是什么?
因为这必须是某些事物从某些事物动变为某些事物。
解释:
那么这底层质料会是什么?
人在变换的时候是身体还是灵魂在变换?
是什么导致了运动或是变化?
这动变的最终结果是什么?
因为这必须是某个事物从一个事物动变为另一个事物。
原文:
于是这个条件怎能达成?
不能有学习的学习,所以也没有变化的变化。
解释:
于是,怎么能有这个条件?
不能有学习之学习,因此也不能有变化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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