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贾汪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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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注意!!!
⚠️⚠️⚠️
未经许可
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都违法!!!
但仍有部分商家
为了一己私利
罔顾法纪 铤而走险
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风险隐患!
2025年1月4日
贾汪公安在工作中发现
一辆苏C牌照的面包车
多次在山东省枣庄市与徐州市之间往返
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嫌疑
经工作
民警迅速锁定该面包车
并于1月5日晚集结精干力量
成功拦截涉案车辆
现场收缴
烟花130箱、鞭炮22箱
总重量约1200公斤
经调查
司机张某、卖家曹某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
及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涉嫌严重违法
目前
违法行为人张某、曹某某
已被贾汪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强调
禁放区域
贾汪区大泉街道、老矿街道、徐州工业园区为禁放区域。
注意:禁放区域内不再设置集中燃放点
以下这些行为存在安全隐患
一定要警惕!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
能够充分认识到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性、危害性
切勿以身试法、以身涉险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刘建业律师 1771201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