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调解离婚了,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房屋登记过户等后续事宜,但调解书的内容太详细了,拿给别人看泄露了我的隐私,有什么办法没?”
“别急,请你提供身份证和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法院核实后,可以为你出具《离婚证明书》。”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统一全省法院〈离婚证明书〉的通知》,依当事人申请,出具了一份特殊的证明书——《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记载了基本身份情况及离婚事实等必要信息,没有涉及感情纠葛、财产分割等内容,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离婚证明书》
2025年以来,华容法院已陆续发出6份制式《离婚证明书》。今后,华容法院将全面推动出具《离婚证明书》工作,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回应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司法需求。
Q
1.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A:《离婚证明书》是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的证明。
Q
2.《离婚证明书》记载什么内容?
A:《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当事人基本身份情况、生效法律文书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日期、婚姻关系解除时间等必要的信息,不涉及夫妻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具体问题。
Q
3.《离婚证明书》有何作用?
A: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户口迁移、银行贷款、置办不动产等事项时,为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须向有关部门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
Q
4.《离婚证明书》和离婚证的区别是什么?
A:(1)制作机关不同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而《离婚证明书》是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
(2)产生程序不同
离婚证需要在民政局等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而《离婚证明书》一般在法院调解、判决离婚,且裁判文书生效后由法院出具。
Q
5.如何申请《离婚证明书》?
A: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案件,案件生效后,当事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法院核实后,向其出具《离婚证明书》。
作者 | 张 萍
一审 | 刘 甜
二审 | 袁 芬
三审 | 陈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