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月14日讯(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胡婵娟)近日,芝罘公安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日,凤凰台派出所依法查处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违法人员张某。经查,张某于去年12月初,在其楼下小棚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4箱,欲对外销售非法牟利,被民警及时查获。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1日,黄务派出所依法查处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违法人员赵某。经查,赵某在其经营的超市及其住宅楼道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7箱,欲对外销售非法牟利,被民警及时查获。目前,赵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1日,毓璜顶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彭某、赵某。彭某、赵某二人在北马路附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5箱,民警及时制止,后联合治安大队将违法人员和查获的烟花爆竹依法移交应急管理部门。

1日凌晨时分,刘某携带两支烟花来到月亮湾沙滩处,燃放烟花一支。民警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对刘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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