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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甸警方
原标题:冬季行动|酒后纠纷变动手,大打出手终被罚!
俗话说
酒精能够使人兴奋
总有人二两下肚控制不住体内洪荒之力
心想不“武”对方一台
怎么彰显我的“英雄本色”
但如果不注意把握好“度”
因口角生隙继而动粗
无非是以下两个下场♂️
▶ 打赢去坐牢
▶ 打输去住院
所以千万!千万!千万!
不要打架!
1月10日,鲁甸县公安局新街派出所
查处一起酒后打架案件
依法行政拘留三名涉案嫌疑人
2024年12月25日凌晨5时许
新街派出所接到一女性报警称
在一家烧烤店内其与朋友遭遇了殴打
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第一时间将涉案人员及在场证人
带回派出所进行详细调查询问
经查,涉案双方因饮酒过量发生争执
在酒精的催化下使得矛盾升级
最终演变成激烈的打架斗殴案件
三名涉案人员在清醒后
均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
然而事已至此,悔之晚矣
目前,涉案的王某、冯某和杨某(女)
已被鲁甸县公安局依法采取行政拘留处罚措施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因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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